馬虎的大伯在銀行取三萬元,卻發現少了1000元,找到銀行理論,銀行回復的只有六個字;離柜概不負責,但是曾經有一名實習的銀行工作人員,錯將手機號輸成轉賬金額,把高達12億的巨資錯轉到他人的賬戶上,是不是我們也能按照銀行的條例離柜概不負責這筆錢歸我們所有呢?
身為銀行的客戶經理,用專業的角度知識告訴大家:
在現實生活中,很多人去銀行辦理業務,取款的時候就可以發現在銀行的柜臺旁邊有一個牌子,上面寫著這樣六個字:離柜概不負責。
也就是說,在取款的時候一定要在柜臺清點清楚,如果不清點離開了銀行,就算少給你錢,對不起,這種責任必須你自己承擔。
所以讓不少人都覺得這種條例純屬霸王條例。
那么問題來了,如果有銀行工作人員,將儲蓄戶存到1000元,錯存成100萬,儲蓄戶是否也是離柜概不負責呢?
答案:這筆錢不出24小時,要原封不動,退還給銀行。
在幾年前有這樣一個新聞,某家銀行一名實習的銀行員工,在為儲蓄戶辦理業務存款業務時,由于馬虎的原因,將客戶的手機號,錯打成存款的金額數字,這筆錢高達12億之多。
當時到儲蓄戶回到家里時,看到手機的短信,立馬被嚇了一跳,上面顯示自己的可用余額為十二億八千多萬。
當時這位儲蓄戶也沒敢動這筆錢,果然不出三個小時就接收到銀行的電話。
電話那頭是這樣說的:您好先生,我們銀行因為今天操作失誤誤,將12億的巨資錯存到你的個人賬戶中,請配合銀行將,該筆巨款退還給銀行,謝謝合作。
于是,這位儲蓄戶按照銀行的規定退還了銀行錯打的錢,而銀行只給了200元的紅包。
那么問題來了,既然是銀行工作人員,將12億錯存到儲蓄戶的賬戶中,是否也能按照銀行的條例離柜概不負責呢?
答案:不能。
原因:《民法通則》第九十二條規定:“沒有合法根據,取得不當利益,造成他人損失的,應當將取得的不當利益返還還受損失的人。”對不當得利的返還,善意取得的,按對方主張返還時利益存在的部分為限返還;惡意取得的,按取得的利益返還。
所以說在法律上不允許這樣的操作,因為屬于沒有合法的,根據這筆錢屬于不當利益,只要是不當利益,如果對方要求返還 ,自己必須無條件的返還,如果惡意取得并且不返還,那么只能走法律的程序,很可能背負上刑事責任。
所以別說銀行錯將100萬存進你的個人賬戶中,就算錯將50元多轉到你的個人賬戶中,在一天24小時內必須退還。
如果是關機,選擇不接電話的話,只要你的銀行卡里有錢,那么將會自動的轉走。
銀行卡密碼只是自己的一種保障,密碼在銀行那邊都屬于透明狀態。
曾經我一個朋友在銀行辦理存款的業務,然而銀行多給他存了1000元,當時這個朋友感覺就像中彩票一樣,非常的興奮,銀行多次催收的電話,他都選擇不接,可是讓他萬萬沒想到銀行那邊自動劃走了他1000元。
所以通過以上的事件,只要銀行錯將100萬,存到你的個人賬戶上,身為儲蓄戶,必須負責將這筆錢退還給銀行就可以了。
那么如果是銀行少給我們錢,該怎么辦呢?
雖然我也是一名銀行的員工,但是對這種條約也是感到非常的頭痛。
大伯因為疾病把之前存進銀行的三萬元取出來,用于住院手續費,銀行在老百姓的眼里是非常有保障,不會出錯誤的地方,所以取出來的錢大伯也沒有仔細的數。
回到家后沒事的時候數了一下,卻發現,其中有一萬元少了1000塊錢。
當時的大伯非常的慌張,第二天就選擇去銀行找回自己的損失。
可是銀行那邊工作人員回復的是這樣幾句話:我們銀行明確規定在柜臺取款時一定要當面數清,而你并沒有數錢,第二天來訛銀行,誰知道到底有沒有少?還是你來鵝銀行?
此話一出,徹底激怒了大伯找銀行理論也報了警,可是得到了處理方式,就是離柜概不負責,這些損失只能大伯自己承擔。
對此,三味小鎮哥的看法就是:
其實銀行這種做法有些欠缺,因為銀行考慮到如果沒有當面數清錢幣,第二天跑過來找銀行,說是銀行少給他們錢,如果退還這筆錢,那么有很多人都會冒充少錢去找銀行理論,這樣一來,損失非常的大。
對于離柜概不負責,我覺得有一點霸王條例,老百姓的錢少了,可以離柜概不負責,如果銀行多給錢,又是一種場面。
無論怎么說?解釋權永遠都在對面手里。
所以身為老百姓在銀行柜臺取款,自動取款機取款時一定要養成當面數清的習慣,還有的就是一定要打印回憑單,因為每張回瓶單上面都有一串數字,這些數字就是你所取的,人民幣上面的冠號。
如果是取出假錢的話,都可以對得上,所以大家一定要養成這樣的習慣。
總結:
所以大家也不要幻想著,如果哪天銀行錯,將100萬打到我的卡里,我就可以不用退還,選擇電話關機玩消失,身為銀行的客戶經理告訴你這些辦法都沒有用。
首先在法律那邊就不會承認這筆錢是你的個人得益,而是不正當獲取利益的辦法,對方有權要求全部退還,如果不退還,很可能面臨牢獄之災。
如果是警察找不到你的話,銀行錯打的金額過大,到了萬不得已的時候,銀行會自動將你該賬戶里面的錢轉走,退還給銀行。
有的人會覺得我設密碼,銀行怎么可能轉走呢?密碼只是對普通人來說的一種保障,但是在銀行密碼沒有任何的隱私權。
說句很簡單的問題,像我們每個月都有短信費,在不知情的情況下,銀行每月自動扣除三元,無需輸任何密碼,這就是其中的原因。
所以對于這個問題,如果是銀行工作人員誤誤將100萬當成100塊錢轉到儲蓄戶的個人賬戶里,那么這個儲蓄戶肯定有責任退還這100萬。
對這樣的條約,大家有什么樣的看法呢?
(感謝各位朋友觀看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