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地說,農民的土地農民具有使用權和承包經營許可權,電信部門立電線桿占用土地,那么必然要給予農民相應的賠償,否則農民完全有理由不讓你在他的田地上立電線桿。
雖然電信部門立電線桿,大多數是為了方便通信、方便網絡等公共資源,但要立電線桿占用農民土地卻是事實,哪怕占用的僅僅是一丁點,卻也會對農民的生產造成影響。
2002年的時候,我大爺的田地上被三大運營商之一的某部門未打招呼立了根電線桿,大爺覺得就占了一丁點土地,沒什么影響,就沒當回事,可來年收割的時候,問題出現了,電線桿大大影響了拖拉機開進地理操作的步驟,讓人不甚反感。
我大爺一怒找村委評理,最后在村委的調解下,電信部門賠償了大爺200元錢,這事算結束。
不過這兩年村里都通高速網絡,電信公司的電線桿也早已換代,農民生活好了,耕地也都是機械化,所以現在電信部門再立電線桿都要先調研好都占用了哪些土地,然后去村委協調,最后村委聯系村民,定下來賠償金額。
一般都是賠償500-1000元左右,有的“頑固派”擺明了不想給你占用,也在私底下多給一些錢和解這件事,不過這個私底下的數額一般也不會公布的。
當然了,電信部門立電線桿不屬于征地,所以不適用征地賠償標準,更多的是對承包土地所有人進行一定的賠償。
這個賠償的數額可能各地不太一樣,最終就要看各村是如何跟電信部門談了。但有一點必須明確,不管電信部門出于什么目的需要占用農民土地,農民都有權利也必須要求賠償。
(文/阿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