既然還有7年就要退休了,都已經這么“大年齡”的人了,按理來說,應該是適當放手的年齡,何必自已給自己添堵呢?當然是怎么順心,怎么來,多活幾年,難道不香么?
前幾年,公司搬遷,就有一個同事面臨著樓主一樣的問題,來看看他是如何做的,或許可以給大家帶來一些啟發。
先說下背景:雖然是公司搬遷,但只搬遷了生產部門(環保問題),其中涉及到設計部、采購部、生產部三大部門,另外,辦公樓的銷售部門,人事部,財務部等不涉及生產的部門,并不搬遷到新址。也正是因為搬遷不徹底,讓公司有了耍無賴的機會。
這位同事就是生產部的劉工,在公司工作了十幾年,是泰山北斗一樣的存在,可惜的是一線員工。公司方面,自然是希望劉工能跟著去,幫公司在新廠把局面穩定下來。當年,劉工還有五年不到的樣子就要退休了,而且又是本地人,自然是不想跑來跑去,也就沒有要去的打算。
搬遷最后的那一兩個月,人心特別浮躁,特別是生產部的員工,去還是不去呢?去,會漲工資,但漲幅并不大,不去的話,公司不僅沒說要補償多少,而且連補不補都沒有消息。反觀劉工,則是另一幅模樣,因為他早決定不去,一天該上班上班,該下班下班,一點也不慌。
看到設備一臺一臺的少,最后幾天,生產部員工終于還是沒有忍住,選擇了集體鬧事,要求公司把補償標準談妥了,再搬遷。當時,生產部員工把公司門外的一條公路全堵住了,勞動部門來人,沒有解決問題,后面被堵住過不去的人報了警,武警來后,抓了幾個鬧騰得比較厲害的人后,事態才逐漸平穩下來(被抓的這些人,當天老板去保回來后,全部提出了辭職,原因是老板不追究他們的責任,不用留下案底)。
談的時候,老板就耍起了無賴,他說:“公司是在搬遷不假,你們不有工作做嗎?就算后期設備搬完了,沒有工作可做了,但你們也沒有失業啊,我照樣發工資,哪怕你們每天上班端個茶杯來喝茶,我也沒有意見,我愿意養著你們。”
老板這么一說,還談個啥?完全沒得談,因為公司還有辦公樓還在,這邊的工作場所并未完全滅失,實在不行公司還可以安排打掃衛生嘛,這不也是工作?最后,啥結果也沒有談出來。
當時,有不少人怕大量同行業的人涌進勞動市場,從而不好找工作,就先行選擇了辭職。而堅持到最后又要走的人,也拿到了一些補償金——除加班費外的前一年的月平均工資(在大上海,加班費不算,不信的可以咨詢律師),工作幾年有幾個月。之所以說只有一些補償金,因為一線員工的工資,有60%以上都是由加班費構成。
而此時的劉工也不跟著去新址,也不說要走,還是該上班上班,該下班下班,沒人安排工作就像老板所說,在公司喝茶。就這樣拖了一個月后,公司也拿劉工沒有辦法,于是給出了兩個選擇:一個是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公司給補償走人(比先前補償其他人的標準要稍高一些),另一個是調崗,安排到門衛工作(工資稍降)。
最后,劉工經過權衡,選擇了協商解除勞動合同,因為劉工說,那一個月實在是太難熬了,若繼續在那里干下去,早晚得出問題,就算公司當月不去找他,他也準備在月底去找公司談,解除勞動合同。
以上為案例,僅供大家參考。
從實踐來看,只要公司開出這兩個條件時,基本上可以確定公司不準備再用你,選擇離職是最好的方式,若為了賭氣,把自己耗在那里,實屬不應該。
退一步來講,若選擇繼續工作獲益最高,但實際付出的往往更多,特別是精神上的,能堅持一年半載,或許已是極限,堅持七年?堅持到退休?想想就好。
所以,選擇拿合適的補償離職才是最好的選擇,因為資本家根本不相信眼淚。
PS:
1,退休年齡,不是讓我們一定要工作到那個年齡,而推遲發放養老金才是根本。
2,不要說沒錢,幾十年的時光都沒有掙到錢,在即將要退休的那幾年,你又能掙多少?
3,養老是一輩子的事業,不是即將要退休那幾年的事,切莫本末倒置。
4,養老啥時候開始準備都不晚,當然,是越早準備越好。
最后,借用《長歌行》的一句話與大家共勉之——少壯不努力,老大徒傷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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