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于人類的社會和動物的社會本質上有什么區別呢之話題,我個人的觀點認為,人類的社會和動物的社會本質上都是為了求生存,或是為了更好地生存。但從嚴格意義來看,還是有區別的,人類社會屬于人為的社會屬性,而動物社會屬于自然的社會屬性。為什么會這樣說呢?

先來說說人類人為社會的屬性方面,自從人類實現定居生活之后,會得到種養業的大發展,發明創造了各種各樣的種養工具,良性的發展會使各族群人口會越來越多,為了有序發展,衍生出族群首領萌芽的管理制度,衍生出種養、教育、建筑、物流、交易等行業分工,有利于族群可持續生存的健康發展。并從部落村莊到城鎮再到城市的演變發展,最終形成人類社會現代的狀況。目前,人類的生存都籠罩在人為生存環境之中,是一種人為社會的屬性,基本上已脫離了自然生存的本源模式。但其本質上是不會發生變化的情況,都是為了求生存,或是為了更好地生存。

再來談談動物社會的自然屬性方面,動物物種的生存,由于沒有發明創造,純粹是一種自然選擇的求生存活動,是依靠自然而獲得生存的狀態,但它們都具有自我生存的靈性,尤其是群居性生存的物種,它們也有為種群求生存的合理分工之表現。如螞蟻群的分工就是一個很好的典型例子,它們既分工又合作,每個成員團結于一心,共同來維護種群求生存的發展,形成了一種動物自然社會經營運作的狀況。動物物種形成的自然社會生存模式,其本質上是為了求生存,或者是為了更好地生存。這是動物社會生存活動本源的自然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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