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你要分清教師的不同屬性,教師分為在編教師和聘任制教師。
在編教師擁有的編制為事業編,即在編老師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非在編教師即為臨聘人員或者稱作合同工。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入職后按照相關規定,簽訂合同期一般為五年(實際操作中,一般只簽訂一次合同)并按照相關規定,享受事業單位工作待遇。
但我們說的合同工一般指臨聘人員。非在編老師,一般稱作代課老師,也就是聘任制教師。
這兩種教師的本質不同就是,雖然同是合同制教師,在編教師的工資是由政府財政負擔的,有正式的事業編制,聘任制教師一般是由聘任學校出資聘請的合同工,工資保障方面肯定和在編教師存在一定差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