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耐庵寫《水滸傳》,非常樂意寫吃喝,梁山三日一小宴,五日一大宴,百十號人一齊開吃,簡直就是胡吃海喝,山搖地動。梁山好漢如此吃喝,民間也不遑多讓,城里酒肆遍布,鄉下也到處可以吃喝。武松前去打蔣門神,十幾里地竟然吃了十幾家村店,幾乎是一里路便有一個酒望。
這個時期的酒店業非常發達,農村的酒店遠遠比現在的農家樂還要多。城里則有樊樓、琵琶亭、潯陽樓、獅子樓、潘家樓等等豪華酒店。酒店業如此發達,說明北宋時期的經濟狀況是非常不錯的。那么,宋朝的老百姓是否鐘意“肥肉”呢?

宋朝的老百姓都吃些什么
《水滸傳》中,梁山好漢經常喝酒吃肉,而且,最愛吃牛肉。除了牛肉外,具體還寫過魯智深吃狗肉,鄭屠賣豬肉。晁蓋上梁山時,王倫宰了兩頭黃牛,還宰了十個羊,五個豬。甚至,開黑店的李俊、孫二娘還蒙人吃人肉。
吳用到東溪村找人入伙搶劫生辰綱,給了三阮一兩銀子,買了二十斤生熟牛肉,一對大雞。施恩送武松去充軍,以一只熟鵝相贈。解珍解寶經常打獵,想必山上的野味也是當時餐桌上的一道佳肴,甚至,時不常的還有老虎肉吃。武松在景陽岡打死的那只老虎,后來一定是要被吃掉的。
宋江也是一個頂級吃貨,江州的兩座大酒樓不知埋了多少單。因結識了浪里白條張順,潯陽江中的鯉魚成了押司哥哥每餐必有的美味。
魯達逃到雁門縣,被金老帶到了趙員外的外宅。為感謝魯達相救之恩,金老忙不迭的上街,買了些鮮魚、嫩雞、釀鵝、肥鲊、時新果子之類歸來。這些食物大概也能代表當時的日常生活食譜了,跟現在也差不多,并沒有肥肉。
當然,書中類似的幾處日常菜譜描寫,窮人家是辦不起的。李逵殺了李鬼,肚中饑餓,恰好飯熟了,但卻沒有菜蔬下飯。李鬼雖然可恨,但生活確實窘迫,菜蔬都沒有,哪來的肥肉?李逵家也一樣,老娘的吃飯問題都沒解決,更談不上鐘意于肥肉或者精肉了。
何況,書中所寫,大都是來客了才這么吃一回,并不是經常這么吃。

所以,從《水滸傳》來淺談,宋朝老百姓也是大吃貨,雞鵝魚肉,天上飛的、地上跑的、水里游的、圈里養的,無所不吃。因為吃得精,吃得好,肯定是要挑肥揀瘦的,怎么會鐘意“肥肉”呢?不過,書中倒是有一個情節,講到了與肥肉相關的事情。
這是魯提轄拳打鎮關西的時候,魯達為撩撥鄭屠,要他剁十斤凈肥肉,上面不準帶一點精肉。鄭屠很不理解,問道:“卻才精的,怕府里要裹餛飩,肥的臊子何用?”
實際上,靜精肉裹餛飩根本沒辦法吃,需要參進去三分之一的肥肉才好。但是,切十斤精肉鄭屠沒有疑問,切十斤肥肉就不對勁了。鄭屠是一個手藝高超的屠戶,非常了解市民吃肉的需求,從他的話中可以得知,老百姓是不太喜歡肥肉的,尤其是不帶一點精肉的肥肉。
記得小時候,豬肉憑票供應,肉行里的肥肉與精肉的價格是不一樣的。條件差一點的,基本上會請求屠戶多砍點肥肉,能熬點油,又能很快把人吃膩了,比精肉更解饞。
《水滸傳》中的老百姓并不鐘意肥肉,或是老百姓連肉都很難吃上,也沒有能力去挑肥揀瘦了。而書中所寫到的大小宴席、喝酒吃肉,確實沒寫到有誰專吃肥肉的。至于肥牛肉、肥鵝之類的表述都不多,三阮買來的雞一定很肥,施耐庵都說成是“大雞”。

梁山好漢吃牛肉的爭議
很多讀者專家認為,施耐庵寫梁山好漢吃牛肉很不合理。因為,作為農耕時代,牛是很寶貴的,絕對沒人能輕易的把牛殺了做菜吃。尤其是鄉間酒店,動輒切幾斤熟牛肉,武松竟然一次要吃掉三四斤。按照這種吃法,田里便沒有牛耕地了。
這個說法很正確,北宋初期的時候,就曾經立法保護耕牛?!端涡探y》規定:諸故殺官私牛者,徒一年半。殺一頭牛,無論出于什么原因,都要判一年半監禁,誰還敢如此吃牛肉?
因而,便有人分析,吃牛肉一般都是在鄉間小店,官府抓不到他們。但是,縣城里的告示都貼到景陽岡上了,“三碗不過岡”仍然在大賣牛肉。更何況,鄉村視牛為寶,怎么肯輕易讓不良商家買去殺了賺錢?
施耐庵寫得不合理,但為什么要這么寫呢?有人便又猜測了,這是因為朝廷有法令禁止殺牛,梁山好漢就是造反的,偏偏要吃牛肉。但是,武松吃牛肉、史進吃牛肉餅,難道都是他們自己殺的牛?大家都不殺牛,梁山好漢又怎么靠吃牛肉反抗朝廷?這個說法還有一個致命硬傷,就是梁山是“農民起義”,既然是農民造反,殺牛則是在絕自己的生路,造的是哪門子反?

有一種觀點比較講得過去,說《水滸傳》的作者并非漢人,而是蒙古人。這個觀點若成立,便能解釋梁山好漢為何總是要切幾斤熟牛肉了。整個《水滸傳》只有殺牛宰羊、屠豬逮魚的描寫,卻從來就沒有殺過馬。馬,才是蒙古民族的寶貝,跟中原地區的牛差不多。
但是,把《水滸傳》的著作權從施耐庵這里奪走,則又說不通了。以我的觀點,《水滸傳》就是施耐庵寫的,之所以大吃牛肉,是因為施耐庵在書中是反元的。元人到了中原,對農耕社會帶來了極大的破壞,對中原文化形成了很大的沖擊,老百姓沒辦法活了。
既然是吃牛肉,那么,在這個吃法上便不存在挑肥揀瘦了,宋朝百姓鐘意肥肉的說法便不攻自破。

魯智深吃了一回狗肉
同樣,狗肉也不存在肥瘦之說,狗越肥肉便越好吃?!端疂G傳》中,魯智深便吃了一回狗肉。
這一天,魯智深下山來到集鎮上。先叫待詔打一口戒刀,然后,跟待詔商議,預定了一條六十二斤重的水磨禪杖。這條禪杖為何是六十二斤呢?書中交代,放走妖魔的時候是宋仁宗嘉佑三年,六十二年后,便到了宋徽宗宣和二年。也就是說,魯智深吃狗肉這件事就發生在宣和年間。
魯智深從鐵匠鋪出來,便滿大街找酒喝。但是,店家一聽說是五臺山來的和尚,都不肯賣與魯智深酒肉。五臺山文殊院發了話,禁止向寺里的僧人出售酒肉,這些店家都靠著五臺山的本錢做生意,怎敢違背寺里的禁令?
魯智深沒辦法,便來到市稍的僻靜處,在一家酒店里坐了下來。店家問他是哪里來的僧人,花和尚這回學狡猾了,說是行腳僧人路過這里。莊家這才敢賣酒肉與魯智深?;ê蜕姓绽耘H猓f家告訴他,牛肉賣完了,只剩下一條狗在鍋里烹煮。魯智深便向莊家買了半只狗,蘸著蒜泥吃,還喝了十幾碗酒。不大一會功夫,半只狗只吃剩下一條腿。莊家見了這么一副吃相,感到很驚訝。

花和尚吃得過癮,把那條狗腿包了起來,揣進僧袍里,付完賬說:“多的銀子,明日又來吃。”這就話把莊家嚇得呆住了,此時,才知道這和尚一定就是五臺山的。果然,莊家看見他早望五臺山上去了。
莊家為何被嚇得口瞪目呆呢?首先,當然是害怕五臺山來問他的罪,倘若追回本錢就開不成酒店了。令莊家更擔憂的,卻是把狗肉賣給了五臺山的和尚,這是罪上加罪的事情。宋徽宗時,曾經下過詔書,在全國范圍內禁止食用狗肉。難道宋徽宗也是一個愛狗人士?
宋朝沒有愛狗協會之類的勾當,宋徽宗之所以不準吃狗肉,是因為他生于1082年,這一年是農歷戊戌年,屬狗。因而,施耐庵借用魯智深吃狗肉故事,來反映梁山好漢與宋徽宗作對。
從這些肉類食品來看,《水滸傳》中是沒有人愛吃肥肉的。武松殺潘金蓮之前,邀請了街坊四鄰,就叫兩個土兵,買了個豬首,一只鵝,一只雞,一擔酒,和些果品之類,安排在家里。這個食譜跟金老接待魯智深的差不多,同樣沒有肥肉。

北宋老百姓很講究,宴席中都含水果。水果也是幫助消化的,吃肥肉對身體不好,這點健康常識,宋朝人早就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