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上人與人的關系是錯終復雜的。體現在關系淡漠。在朋友和同事的關系好的基礎上,朋友幫你的忙是看在情份上,不是義務。做為朋友能力有大小,幫不了的忙和事也屬人家的本份,無可非議,沒必要詆毀很現實的問題。朋友之交,迫于情面,朋友遇到難處與困難,能幫則幫,有些難處和困難實在不能為力,盡力而為還是幫不上忙,那也是這個朋友很盡力,親力親為的想辦,實在辦不成,也算是盡了本份。現實生活中,在為人處事方面,能不幫就不幫,幫多了別人還以為你好說話,是個名富齊實的“老好人”“二百五”等成習慣,理所當然的要幫我。如果,有一次沒幫成,他還以為是你顧意勺難他。樂于助人是良好的道德品質,但我們的“好”也是要有限度的,不是什么人的忙都要幫(讓你干違法事你也幫嗎?)水滿則溢,月滿則虧。適當善意能拉近彼此關系,營造和諧的人際關系,一旦過了度,人的善意就會被人利用丑化成弱點。現實中,好的朋友之間關系,在朋友遇到困惑之事需要幫助,在自己也有能力幫助解決的情況下,伸出援手盡力去幫,對于那些得寸進尺的人還是止損,不然到最后,落個費力不討好,有苦難言的境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