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想蓋房有人告,怎么辦?這個要具體問題具體分析。
第一,你蓋房是否按照法律法規,申請獲批了宅基證。現在審批宅基證是相當嚴格的,土地必須符合規劃,可耕地是絕對不允許建房的。宅基地的審批要符合:本村戶口,一戶一宅,年滿18周歲的男青年可以申請。
第一步,申請人要根據實際情況,寫書面申請:家庭情況,申請原因,何處建房,四鄰情況等。
第二步,將申請交村委會,村委會通過后,將戶口本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及申請交齊。
第三步,報鄉鎮國土管理部門,經實地核實,現場勘察,符合要求的填寫審批表報鄉鎮政府審批,并回村公示7天。
第四步,公示無異議的,鄉鎮國土所將材料報縣國土管理部門審批辦證。
你建房是否按照要求取得了宅基證了呢?如沒有,沒辦法,不能建。
第二,你建房,是否影響鄰居的正常生活。如采光,出行,排水,爭議地基等等。
如果有,只能暫停,找相關部門調解或找中間人調解,爭議和解后方能建房。
第三,倘告你的人無理取鬧,可能平時有矛盾,借機找茬。可找村干部出面協調,必要時找鄉鎮司法所干預調解甚至嚴重的找派出所出面解決。
所以,你說的你蓋房,鄰居告你要分清情況,妥善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