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首先要看一下你這個貨車是否是從事的是營運性質的呢,還是非營運性質的,要是從事的是營運性質的,不管你是多大噸位,什么牌子的都是要辦理營運證的,否則一旦上路從事營業性貨運均屬于非法營運,輕則罰款重則扣車!車輛在車管所上戶時就根據你申報情況在行駛證上已顯示了你車輛的營運性質,營運性質必須辦理營運證,非營運性質可以不辦理,但不得從事營運性質運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和交通部《道路貨物運輸及場站管理規定》的規定,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即為社會提供公共服務,具有商業性質的道路運輸活動的業戶應辦理道路運輸經營許可證,車輛需要辦理營運證。
何謂營運何謂非營運呢?
營運機動車指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了費用結算和收取報酬的運輸應屬于經營性運輸,即以贏利獲得經濟利益為目的道路運輸經營活動的機動車。非經營性道路貨物運輸,即不需要取得道路貨物運輸經營許可的條件如下:
1、僅為企業、事業單位職工經營許可或者個人生活服務的或者僅在工礦區域內使用貨運汽車從事道路貨物運輸活動的;
2、生產加工企業使用核定載質量不超過2000千克的自有貨運汽車為本企業生產流通服務的;
3、城鄉居民、個體工商戶使用核定載質量不超過2000千克的自有貨運汽車運送自有貨物的。
因此,如果你的車輛,僅為本單位、本人自用生活服務車輛,理應不需要辦理道路運輸證。但實際情況下,確實有可能會有交管部門指證車主為非法營運。尤其在拿不出有效證據的情況下,車主受罰的可能性較大。這個問題,我們要從兩方面來看。第一、確實從事營運的車輛,必須辦理有關證照,還有駕駛員從業資格證。第二、自用的車輛,確實可以不辦理相關證照,但駕駛員必須要對有關的法條非常熟悉,并在運輸有關物品時,準備好有關的證據,問題的癥結在于貨物的歸屬權。只要您能充分證明車上面運輸的貨物是自有、或者屬于自己公司。那么交管部門無權以無證的名義進行處罰。這就要求運輸貨物之前,尤其是較為敏感的大件貨物,一定要開具有關的銷售發票,明確貨物主體,憑票說明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