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義務,可以自愿幫助
哥哥嫂子都上班沒法照顧他們的孩子,白天他們可以把孩子送入幼兒園。現在開幼兒園的多了,不是過去只有政府開1家幼兒園,入托難的年代了。哥哥嫂子夜間都上班,跟他們單位領導請示一下,能否把班次調整一下,有1人上夜班,2人倒班,晚上有1人在家照顧孩子。如果無法辦到,可以請雙方老人幫忙帶一下。如果雙方老人身體不允許,或時間不允許,另請保姆給帶。
《民法典》第二十六條"父母對未成年子女負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哥哥嫂子上班怎么照顧他們的孩子,是哥哥嫂子的義務。他們上班說沒法照顧自己的孩子,這是推托自己的責任,不去想辦法,把主意打在你身上的借囗。哥哥嫂子讓你帶他們的孩子,你談不上對他們孩子有撫養,教育和保護的義務。沒有法定義務,哥哥嫂子強迫你帶,你可以加以拒絕。如果求你幫忙,你愿意幫忙,你就帶。你不幫,按理說,他們也不該說啥。
你在家全職帶孩子,身體允許有精力幫哥哥嫂子帶孩子,是親情可以的。帶孩子可不是放羊,放羊是1只羊要放,1群羊也是放。多帶1個孩子就多1份責任。現在的孩子是獨生子女,在父母眼里,都是寶貝疙瘩。幫帶孩子主要是保護好孩子安全。帶孩子可得操心精心,馬虎不得,疏忽不得。帶孩子到外面曬曬太陽,警惕人販子乘你一時不備偷孩子,搶孩子。在你手真是把孩子丟了,不用說對哥哥嫂子無法交待,在今后日子你也會生活在自責的陰影中,加入到尋找孩子的煩惱行列中。要是被車刮了碰了受傷住進醫院,你會到醫院陪護,日夜不得安寧。就是在家里,孩子好動,玩的時候,磕了,摔了,燙了,破皮出血,嫂子下班回來看見孩子受傷心疼。雖然不一定埋怨,指責,看她臉不高興的樣子,你心里也不得勁。
你幫帶孩子在《民法典》第九百七十九條,叫無因管理,就是沒有法定的或者約定的義務,而管理他人事務的行為。幫帶孩子就要盡到責任,表明愿意承擔一定的風險。是否愿意,由你自己作主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