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只要在職老師不要影響自己的教學,不要在學生和家長那里打廣告,去機構任教可以很大的提升培訓班的師資力量,很多有需求的家長其實是非常歡迎的。
但是,如何不影響自己的教學,這點比較難以鑒定。畢竟確實有很多例子,一些沒有職業道德的老師,半強制孩子參加課外培訓,對沒有來培訓的孩子不公平對待,把大量精力花在培訓賺錢上,自己的份內教學隨便應付…
所以其實也理解國家的規定。
——————————————————————-
今天上來一看,5.2萬瀏覽量,好多評論,發現這個回答火了,感覺確實這是一個大家都很關注而且爭議很大的一個問題。
看了評論,各種客觀冷靜的,還有各種偏激的不好聽的,都有。我自以為自己說的很客觀,不過有些人其實并不認真看,一來就抨擊,對老師的敵意很大啊。
先說我自己,就算教育局沒有這個規定,我也不帶學生,因為上班已經很累了,不想下班還要辛苦,加上自己孩子還小,希望把下班的時間拿來陪伴他們。
不過,我也接觸到很多家長希望老師幫忙帶,尤其是翻來覆去找不到好的機構和合適的老師,就希望孩子自己的老師可以帶,我表示肯定不帶,他就委托我尋找合適的機構或者合適的老師,但是我找不到,所以還是挺感慨的。
不過看了評論,我覺得國家規定是正確的。畢竟為了賺錢不管職業道德的人如此之多,社會上為此對老師的觀感都差了很多,看來老師辦班是弊大于利,還是禁了的好,至于校外培訓機構,像一位評論中說的,就交給市場吧!
希望大家吐槽前可以看完我的回答。不要一開口就是不好聽的話。多一些理性的交流,謝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