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種現象,有三方面原因:
一、受影視劇的影響,她們以為男人掙錢很容易、有錢的男人很多,像自己身邊那些收入不比自己高多少的男人了反而是少數。如此一來,當然會對男人的經濟實力提出不切實際的要求;
二、當今社會存在大量的私企。和少數的體制內單位相比,女性在求職、升職加薪等方面都會受到歧視,而且生育權利也無法得到保障。這種情況下,她們就會重新拾起“嫁漢嫁漢,穿衣吃飯”的傳統福利,把經濟上的壓力轉嫁到男人身上,要求男人的經濟實力保證自己的生活水平不會因結婚生子而降低。假如她原來掙5000,那么男人收入至少要兩萬才能保證;
三、由于十月懷胎的經歷,母性天然無法割舍孩子,所以女人輕易不會允許任何人和自己分享孩子。婚姻對女性最原始的意義,是在缺乏獨自撫養能力前提下,以分享孩子為代價,換取男人提供撫養支持。女性對婚姻的依賴程度,是與自身獲得物質保障的能力成反比的。現在的女性獲得了經濟獨立,又認為生孩子是為了男人,當然會大幅提高“允許男人分享孩子”的要價,何況我國特有的傳宗接代文化還讓她認為生孩子就是為了男人。
在以上三種因素或單獨作用、或綜合作用之下,女人當然會為男人設置很高的門檻。或許一天她們會發現這種不切實際的要求也耽誤了自己,但那時恐怕已經沒有反悔的機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