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八十年代,看到過不少次槍決犯人的場面,最深的體驗,就是“嚇人”,因為嚇人才想看,因為看了更害怕。有一次執行死刑是中秋節,看完之后,吃家里燉的雞肉都想吐,看到有人吃紅辣椒配豆腐,還是想吐。那天晚上怎么也睡不著,去廁所的時候,眼前會閃現罪犯那張被打掉的半張臉,嚇得趕緊出來。
但是,新的一年槍斃人的時候,還會去看,很多孩子一起,騎單車跟著刑車在城里游街,官方從不事先確定行刑地點的,都是好幾個備選,游街完了,甩開圍觀的人,突然直奔刑場。但即便是這樣,我們還是看到了幾次行刑,越怕越想看,這是什么樣的心理呢,看到同類在自己的眼前,像殺雞一樣被射殺,心里很怕,卻又很好奇,這是什么樣的心理呢?
最早的一次,是槍斃了四個人,其中一個女的,結果,大家的關注點兒都在女犯那兒,她成了那幾天的談論的焦點。她好像不怎么怕,被扶下來的時候,跪得挺直,不像那三個家伙,身子都軟了。永遠忘不了決定生與死分界線的那聲槍響,悶悶的,和我們在電影里聽到的不一樣,就那么幾分之一秒,剛才還在走路的人,變成了一具尸體,我們甚至沒有看到一點兒掙扎和抖動,就栽倒在地下,有公家人把他們翻過來,臉上的血窟窿冒著熱氣。那畫面記憶猶新,確實讓人今生今世不愿意犯罪,這樣的死去,真是殘酷而沒有任何尊嚴。
最后一次,基本上是嚴打后期了,那次槍斃了12個人,都是年輕的小伙子們。他們青色的光頭,后面插了白色的亡命牌,整整齊齊的跪在地下的時候,像一排排等待砍伐的樹,槍響過后,不知道為什么,有個家伙向前撲倒的位置更靠前——他想最后的努力一次,躲掉那顆子彈嗎?還是,那顆子彈里有更多仇恨?他沒有撲倒在整齊的隊列里,而是向前了一步,顯得孤單而突兀。
人生是不能突兀的,不能想怎么樣就怎么樣的,沒有約束的自由不是真正的自由,是犯罪,我們都會引以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