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澳洲托運行李的時候,一定一定不要把筆記本電腦放進去,因為澳航在運輸規定中警告乘客,不要在托運的行李中裝入易碎或易腐物品、貴重物品如金錢或珠寶、貴重文件、個人電子設備以及商務或旅行證件。
規定中說:“如果乘客托運違反運輸規定的物品,我們將使用所有可用的抗辯來應對有關物品的損壞、丟失或毀壞的索賠。”
今年復活節的時候,澳洲就有一名女子因為在托運行李里放了蘋果筆記本,結果不知道為什么她的行李在運輸過程中嚴重被毀,里面的電腦、衣服、化妝品都被嚴重損壞無法使用,但是澳航拒絕賠償她的筆記本電腦和化妝品,稱它們不應該被放在行李中,而且這名女子還沒有購買保險,所以索要賠償更加困難。
不過她在辦理登機手續時,曾經告訴工作人員她的行李里有一臺筆記本電腦,但工作人員并沒有要求她將其取出。
現在她大概終于明白了筆記本電腦是不允許托運的。但她不認同澳航拒絕賠償她被毀壞的化妝品,因為許多乘客經常要托運化妝品。
不知道最后這名女子能不能得到應有的賠償,但是這件事情也提醒了我們不要在行李箱內放置筆記本電腦,萬一壞了航空公司是有理由不賠償的,還有就是要購買保險,這名女子因為乘坐的是澳洲國內航班,所以她認為沒有必要買保險,但事實證明,保險在關鍵時刻還是有用的。
不過我覺得澳航有一點做的不近人情,就是它要求該女子提供損壞物品的原始收據,這感覺很不可能,因為很多東西都是幾年前買的,收據什么的肯定都已經找不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