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逝者不火化進行土葬,我們這里是不允許的,已經明令禁止!已經實行大概有20年了。在我們這里,如果不火化進行土葬的話,被舉報了后果非常嚴重,要開館進行火葬。逝者安息,我們這里都是進行火化以后土葬。火化以后進行土葬,這是火葬和土葬的結合,是廣泛意義的土葬。這種土葬在農村目前還是允許的。

截止到2019年2月,我國還沒有規定不可以土葬,全部改為火葬。根據《殯葬管理條例》:
1、第二條
殯葬管理的方針是:積極地、有步驟地實行火葬,改革土葬,節約殯葬用地,革除喪葬陋俗,提倡文明節儉辦喪事。
2、第四條
人口稠密、耕地較少、交通方便的地區,應當實行火葬;暫不具備條件實行火葬的地區,允許土葬。
實行火葬和允許土葬的地區,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劃定,并由本級人民政府民政部門報國務院民政部門備案。
3、第六條
尊重少數民族的喪葬習俗;自愿改革喪葬習俗的,他人不得干涉。
擴展資料:
推行火葬的原因:
解放前,中央領導就決定簡化喪葬儀式,大力推行火葬,151位主要領導都在火葬倡議書上簽字,死后采用火葬(也有破例的,比如許世友)。在當時,主要考慮的因素有很多,主要是:
1、破除迷信,反封建
2、節約喪葬成本
3、防止瘟疫,疾病的傳播
4、隨著中國人口數量的大幅增加,土地尤其是耕地愈發稀缺,逐漸成為禁止土葬的最主要原因。
但是在1985年國務院公布《關于殯葬管理的暫行規定》之前,推行火葬的工作并不順利,尤其是在農村,不少地區不具備建立火葬廠的條件,不少農民都是先火葬,然后再入棺土葬,非但沒有節約成本,反而有些勞民傷財。

愿逝者安息,愿天堂沒有痛苦,默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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