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同意。因為你去咨詢律師,律師非要你去他辦公室面談是有原因的,不是為了騙取咨詢費。
首先是律師收費是常態,你咨詢律師,律師收費是正常,不收費是反常。律師收咨詢費是出售知識,就如你修理汽車,一拆一裝不添加任何物料,也要收費一樣符合邏輯。
二是到他辦公室面談有環境氣氛,便于溝通。同時,他還可以兼顧其他在場客戶。因為他很忙。
三是辦公場所面談體現了公事公辦。他收的咨詢費是律師所收入的構成,不是他個人收入直接裝腰包。當然,律所規定咨詢收費直接歸個人除外。
四是題外話,我們要養成一個好習慣,就是尊重知識。不光是律師,也包括各個方面的知識。有知識的人出賣時間和知識,理應收費,你去咨詢他們得到了你要的答案,理應付費。這樣,形成社會氛圍,社會才會進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