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不能過渡為公務員取決于你原單位是不是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機構撤銷會不會下崗取決于你原單位是公益一類還是公益二類亦或者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你原單位的類別不同,改革方式也不同。
第一。如果你原單位雖然是事業編,但是承擔的是行政執法類職能。類似以前環保局下屬的環境監察支隊、工商局下屬的經濟檢查大隊、環衛處下屬的環衛監察大隊、建委下屬的城建監察支隊。這類事業單位這次改革,環境監察支隊劃歸到了生態環保局下屬的生態環境監察支隊,經濟檢查大隊劃歸到了市場監督管理局下屬的市場執法檢查大隊,環衛監察大隊和城建監察支隊劃歸到了城管局的執法大隊,這些基本都屬于參公單位,也就意味著跟公務員待遇一模一樣。有些省市放出風聲,下一步事業單位改革將不再有參公單位一說,只剩下公務員單位和事業單位,參公類事業單位將全部劃為公務員單位,這種說法不準確,據我個人了解,還沒有哪個省市下發紅頭文件明確這樣改革。但是上述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劃為參公單位這個是板上釘釘的事,全國大部分地市已經改革到位了,參公跟公務員待遇是一樣的,也算是轉為公務員了吧。
第二。普通事業單位,也就是承擔行政執法職能的事業單位除外,其他所有事業單位,劃歸到行政單位以后,你還是事業編,一般都是行政單位的二級機構人員。是絕對不可能轉為公務員的。除非有一種情況,你是事業單位的副科級干部,得到了領導的賞識,領導破格提拔你到公務員單位擔任正科級干部,不過這種難度非常大,你需要有超強的人脈關系。
第三。事業單位分類三類:行政執法類、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行政執法類事業單位第一條剛才我們已經講過了,不會下崗,會轉為參公,不再復述。重點講一下公益類和生產經營類事業單位。
1.公益一類。說直白點就是財政全供的事業單位,這類人員只要你是在編人員,是絕對不會下崗的,會采取分流的方式,幾個單位會合并重組,只是你的工作崗位發生了變化,但是你還是事業編,你也不會下崗。舉個例子:規劃局下屬的規劃信息中心是屬于財政全供事業單位,這次機構改革,規劃局撤了,和原國土局重組為自然資源局,那么規劃信息中心也會撤銷,但是新成立的自然資源局下屬還會成立二級機構例如有些地市叫財務服務中心,那么規劃信息中心的人員就會到新成立的財務服務中心上班,還是事業全供,還是事業編,不會下崗。但是有些地市為了避免新成立的機構超編、機構臃腫,會給一個類似政策:再有5年及以下年限就要退休的,可以申請提前退休。就是如果你在規劃信息中心已經55歲了,你就可以申請提前退休了,可以不用再去新成立的財務服務中心上班了,你的退休還是按照財政全供事業編人員退休的。
2.公益二類。也就是財政差額供給的單位,這類單位一般有收入來源,直白一點就是人員工資財政撥一部分,單位發一部分,以前文化局下屬的少年宮服務中心就是這類單位,對于這類事業單位,目前全國沒有統一的改革政策,只是給出了兩個大致改革方向:一是改為企業,二是撤銷重組。如果是改為企業的話,就不用多說了,政府就不管了,以后你就是企業人員了;如果是撤銷重組,據我個人了解有一部分人員要劃為財政全供事業編,一部分要下崗。我有一個朋友在一個地級市的城市建設投資有限公司工作,雖然叫公司,實際上是政府部門,他們單位下面有個水務投資有限公司,以前是財政差額供給公司,這次機構改革完全改為企業了,里面的人都變成企業員工了,員工非常愿意,因為工資比著沒改革之前高了好些;他們單位下面還有個園林綠化工程有限公司,這個撤銷了,一部分人員分流到了其他事業財政全供單位,一部分就下崗了,至于哪些人分流到其他事業財政全供單位,哪些人下崗,這里面肯定有貓膩,我那個朋友沒有說,我也沒詳細問。但是據他說下崗的人員,給公司簽訂了一個合同,公司再給他們發放4年的工資,用于再就業,4年以后就徹底不管他們了。
3.自收自支事業單位。這類國家已經明確給出政策了,改為企業。如果企業生產經營能力比較強,完全能夠自給自足,那政府就徹底不管了;如果這類單位不具備改為企業的條件,就是說就算改為企業了,也不賺錢,甚至賠錢,那么政府會撤銷這類單位,這類單位的人員會下崗,有些地市也給下崗職工一些福利,比如免勞再發放3—5年的工資,用于再就業,對于快退休的職工,會允許提前退休,還是享受原來的退休政策,也就是說以前你們單位的退休政策是什么樣的,你還是按照原來的退休政策退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