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樓上不是一般的惡心,5年時間,把我樓下的鄰居氣得賣房走人!我住進去三個月不到,把樓上治得住不下去,搬家,房子租給別人。租戶住進來當天,我約談過一次,至今四年多過去了,相安無事!
是的,你沒有看錯,確實因為我樓上的原因,樓下的把房子賣了。
這個房子是早些年村里還建的房子,我家抽的17樓,空置了6年一直沒裝修。主要擔心居民素質不高,居住體驗不好。
孩子讀小學那一年,市區因為修地鐵和高架,每天早晚高峰堵成屎,加上還建的小區距離高速和三環線不足1公里,沒有紅綠燈,車程雖然遠了兩倍,但通勤時間卻節省了一半,就搬回來了。
因為在同一業主群,樓下的鄰居聽說我們要搬回來住,提前給我打預防針,說18樓的以后有我受的(我們兩家孩子同年齡,我之前詢問過他關于上小學的事情,相互有微信)。細說了他家各種奇葩遭遇,以及賣房的原因:
總的來說有這幾個方面:
- 1、18樓每天早上在樓道打豆漿,不是自己家人喝的分量,是打好了兌水,出去賣早餐的分量。一大桶,從早上5點開始,一直打到6點多出攤;
- 2、晚上做手工包子,手工,顧名思義,就是肉餡全部用刀剁;
- 3、這家人喜歡敞著門,通風,孩子在樓道跑上跑下,打鬧,弄得自家孩子完全無心作業;
- 4、這家人沒有鋪地板,大人走動和孩子跑動的時候,薄薄的樓板,聲音非常震撼。
16樓的住戶,跟18樓斗智斗勇,沒搞贏,一氣之下,搬家到另一套小戶型房子里面了,寧愿一家人擠著住,也不想再跟18樓耗費精氣神了。
住進去之前,我家人打過退堂鼓,都勸我把這套便宜點賣掉,重新買一套,畢竟攤上一個惡鄰,以后麻煩事太多。
我這人相當不信邪,我的房子,一天都沒有住過,怎么能讓那些妖魔鬼怪給嚇得賣掉(還有一個原因,這個房子,距離兒子要上的小學,步行10分鐘,沒有紅綠燈,途中沒有任何工地)?
該我出場咯,我買了分貝儀,還有能隨身錄音錄像的設備。
入住第一天,樓上從早晨5點開始打豆漿,6點女主人出攤;7點老人吼兩個孩子出門上學;最高時分貝儀超過60.
我給物業打電話,錄音,物業表示對這家人毫無辦法,太多人投訴了,屢勸無效。好的,要的就是你們沒辦法,我有辦法。
下午4點左右分貝值達到最大,剁了得兩個小時的肉餡,感覺墻壁都在震動,一度很擔心這樓房質量會不會扛不住這種震動。
晚上孩子滑著輪椅,從一個房間到另一個房間,跑動打鬧的聲音,一直持續到9點。他家喜歡敞開著門,聊天、吼孩子,我在樓下聽的一清二楚,感覺這家人很歡樂。
我忍了一天,做好所有的記錄。
先禮后兵,我非常客氣地上樓,拜托她們聲音小一點,畢竟從早上5點,到現在快10點了,17個小時,這棟樓里不止她們一家人。
18樓的表示打擾到新鄰居,非常抱歉,一定注意。但是,是的,“但是”的后面,女主人訴說了一家老小的不易:男主人三班倒,經常夜班;女主人和婆婆賣早餐,一家人都沒文化,只能做這些謀生;在樓道里打豆漿,是擔心影響男人和孩子的休息······
哦,擔心影響自家人休息,所以把噪音源搬到公共空間,這是什么邏輯?
雖然我一度心軟,有那么一瞬間,勸自己能忍就多忍一下吧。但,我也有但是,孰可忍孰不可忍。
第二天,早上5點,豆漿機繼續上場,還是在樓道里。
我給城管打電話,舉報有人擾民。
城管說小區內不歸他們管,建議找物業協調。我要能協調,就不找你們了。
給110打電話,報警擾民。警察很快就來了,先來找我,帶著我去找樓上。
這家人矢口否認,說第一次在樓道里打豆漿巴拉巴拉。她隔壁是個80多歲的老婆婆,我敲門,她出來了,但是不愿意作證,估計不想惹麻煩。
沒關系,我有記錄、有物業錄音啊。當著警察面,放給她們看,還把噪音值拷貝了一份給警察。
調節,她們表示接受,我更沒有問題,畢竟我喜歡和諧的鄰里關系。
警察走后,她怨我打擾了她男人休息,說他早上4點才下夜班;還怨我耽誤了她出攤,比平日晚了20多分鐘(開著門在自家指桑罵槐,我聽見了)。
下午又開始剁肉餡,我報警。
警察來,她笑臉相迎,認錯,我諒解;
警察走,她繼續剁,繼續指桑罵槐,我再報警。
三天后,我不再報警了,因為協調無效,警察也拿她沒辦法:認錯態度良好,就是屢教不改,有時還要一把鼻涕淚地示弱。
我給123*5打電話,投訴,要求聯合執法。
讓等待,后來回復說已通知物業處理。
物業能處理,我還打市長熱線嗎?打開電腦給市長信箱寫投訴信,并附件發送了所有錄音錄像,和之前的報警和投訴記錄,投訴123*5不作為。
這次效率很高,第二天123*5給我回電,告訴我說如果有下次,可以申請聯合執法。
當天下午,剁肉餡的時候,80分貝。我給123*5打電話,沒多久,來了一大批執法人員。
上電梯時,一群看熱鬧的群眾也找上來了,把她家門口擠得水泄不通。
夫妻倆跟物業人員一起,來我家道歉,我沒讓他們進門。
接受道歉,但是,再擾民,我還舉報。
這女的當場就急眼了,不再示弱,改破口大罵。我門前有攝像頭,轉身把她的“潑婦罵街”發到了業主群。她是做生意的,周邊很多人都認識她,甚至是她攤前的熟客。想出名,我幫你。
她找了混混來,把膠水滴進了我的鎖眼,我有錄像,繼續報警。
要說沒文化吃虧呢?知道我門前有攝像頭,還來這一招兒,找的混混也是她弟弟的兄弟,半天時間,就找到原主了。剛好我想換密碼鎖,賠償了我1000塊換鎖錢。
半個月聯合執法8次,我就靜靜地在家里待著,錄音、錄像、打電話,讓老公帶著孩子住在婆婆家,擔心她們狗急跳墻。
安靜時我睡覺和刷劇,噪音開始的時候,我就報警。
期間,我聯合過18樓隔壁的老太太,也找過我隔壁的小兩口。前者以自己睡眠淺,后者因為晚上才到家,早起去鍛煉身體為由,都沒有主動配合。反倒是16樓和15樓的鄰居,非常熱心,每次有執法人員上門時,她們也會上來幫忙作證。
兩個月后,她們搬走。據說去不遠處的民房租了單獨的樓,還是在這個片區做生意。
租她們房子的,也會有動靜,但是,能講得通道理,約談過一次,后來一直相安無事。
我把新裝修的房子通風了半年,才讓一家人搬進來。
送孩子上學期間,我還在女主人那里買過幾次早餐(實話實說,她手藝還不錯),相互之間談不上一笑泯恩仇。
但是,她在第一次說我做事厲害的時候,我笑著對她說,如果我真的厲害,就舉報她無證經營了,工商來查封她的早餐攤,一查一個準。斗了這么久,我有沒有找過工商?因為我還念著鄰居之間的情義,不想害得她失去收入來源。
而且,她的房子租出去,租金1800一個月,她們租民房的小樓,1000一個月,相當于每個月還多了800的收入。她哈哈一笑,拜托我幫她看著租客,如果有需要幫忙的地方,能伸手的時候,就伸一下手,我答應了。
后來她家也沒有什么報復之類的行為,當然還是稱不上友好。只是現在這種情況,問題解決了,我住的也安心,就滿足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