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民法典對于非夫妻同住賓館有了新規定,入住之前你最好有所了解,否則一不小心就可能違法,到時候怕是會追悔莫及。
賓館、酒店這些場所是人們日常旅行、出差必須要入住的地方,因為人員比較復雜,所以經常會發生一些匪夷所思的事情。我們經常在影視劇中看到警察去賓館查房的情景,其實現實生活中警察不會隨意去賓館查房,一般有以下情形,警察才會去賓館查看:
入住人身份有問題
現在的賓館、酒店都必須安裝治安管理系統,當某位客人到前臺登記時,賓館工作人員會將客人信息上傳到治安管理系統。如果某位客人屬于重點監控對象,治安管理系統會立刻識別出來,附近的派出所會立即派人前往賓館或者酒店核實。
臨時抽檢
當遇有節假日或重大公務活動時,警察可能去賓館、酒店臨時抽檢,算是例行檢查,一般會由酒店客房部人員敲門,客人應答后開門,警察對其進行身份檢查。
接到市民舉報
還有一種情況是公安機關接到了一些熱心市民舉報,某些人在賓館從事非法活動,這種情況下出于安全考慮,警察也會前往賓館核實情況。
《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八十七條規定:公安機關對與違反治安管理行為有關的場所、物品、人身可以進行檢查。檢查時警察不得少于二人,并應當出示工作證件和檢查證明文件。
當警察查房時看到異性男女會按程序進行問詢,對于非夫妻關系的入住者更是要仔細問詢。那么非夫妻關系的人同住賓館,哪些情況是合法的,哪些可能違法呢?
非夫妻關系的情侶自愿入住不違法
處于熱戀期的男女朋友,經常會一起出去旅行,隨著社會的開放,人們對于這種現象已經見怪不怪,并且予以理解。
這樣的情侶入住賓館,即使不是夫妻關系,只要雙方出于自愿,沒有任何違法行為,就無可厚非,即便是遇到警察查房也不要過于緊張,只要據實回答就可以了。
非夫妻關系,是親屬關系
現實生活中互為親屬關系的異性也會經常一起入住賓館、酒店,比如母子、父女或者兄妹、姐弟關系,這些人可能一起去旅游、就醫、探親訪友,因為旅途遙遠,暫時在旅館入住。
按照規定未滿18周歲的未成年人是不允許獨自入住旅館、酒店的,必須由家長陪同才可以入住,家長要提供自己的身份證和孩子的關系證明,所以母子、父女一起入住的現象很多。
以上這些親屬關系,通過體貌特征、身份證件上的住址很容易分辨出來。他們雖然不是夫妻關系,但是一起入住旅館是非常合理的。
非夫妻關系,一方或者雙方已婚
這種關系的人共同入住賓館,也要區別對待,一般分為以下兩種狀況:
一是雙方只是普通的同事或者朋友關系,因為一些突發狀況,不得不入住賓館的同一間房,雙方沒有發生任何逾矩行為,那么就無關道德和法律,如果正好趕上警察查房,警察問詢清楚,發現確無異常就不會故意刁難。
不過為了證實雙方的關系,可能會找到他們的單位領導或者同事進行問詢,事后會不會因此鬧的沸沸揚揚就不得而知了,畢竟人言可畏。所以為了避嫌,如果可能,非夫妻關系的已婚人士最好不要與他人同住一間房,免得“瓜田李下”,說不清楚。
二是雙方已婚,確實存在微妙關系,那么就比較麻煩了,顯然他們的行為違背了道德,如果這種行為公之于眾一定會受到人們的指責和唾棄。
民法典婚姻家庭編第1043條規定“夫妻應當互相忠實,互相尊重,互相關愛”,也就是說我國法律倡導夫妻雙方對彼此忠誠。
婚姻法第46條規定重婚、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實施家庭暴力、虐待、遺棄家庭成員等四種情形都算在婚姻期間的重大過錯。
《民法典》第1091條規定的離婚損害賠償,除了延續上述規定,還將“有其他重大過錯”也規定為離婚損害賠償的適用情形。
在婚姻關系存續期間與他人去賓館,并且做出逾矩行為,那就符合法律規定的“其他重大過錯”,無過錯方如果可以提供充分證據,在離婚訴訟時就掌握了主動權,并且有權請求離婚損害賠償。在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無過錯方完全可以主張多分財產,并且很大程度上會得到法律支持。
所以,已婚人士最好忠誠于自己的婚姻,不要因為一時沖動破壞了自己和諧美滿的家庭,最后人財兩失,賠了夫人又折兵。
非夫妻關系,一方為軍婚
這種情況和上面已經列舉的情況很相似,之所以要單獨強調一下,是因為軍婚具有特殊性。
軍婚就是與現役軍人形成婚姻關系的婚姻,這是受到國家法律重點保護,破壞現役軍人的家庭婚姻關系,將會應受到刑法的嚴厲打擊。
我國刑法規定:明知是現役軍人的配偶而與之同居或者結婚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非夫妻關系,在賓館從事金錢交易
賓館、酒店這類場所魚龍混雜,許多人把這些地方當作自己的據點,從事非法交易。這一點我們可以從新聞報道中略見一斑。
非夫妻關系的男女如果在賓館從事涉及金錢交易的某些活動(你懂的),顯然是違法的。
按照我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定,當事人會被處以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的拘留,并處以一定的罰款。如果是初犯或者尚未形成事實,算是情節較輕,會被處以五日以下拘留或者被處以500元以下的罰款。
非夫妻關系,但在賓館從事違禁物品交易
為了杜絕安全隱患,其實賓館要求客人在入住時不能攜帶任何危險和違禁物品,但是一般情況下,賓館是無權對客人的物品進行檢查的,所以有的人就會攜帶違禁物品(如du品)并且進行交易。
我國《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條,走私、販賣、運輸、制造du品,無論數量多少,都應當追究刑事責任,予以刑事處罰。
所以不管是不是夫妻關系,做出這樣的行為,就是觸碰了紅線,嚴重觸犯了法律,必將受到嚴懲。
非夫妻關系,一方不是自愿入住
如果入住的雙方,非夫妻關系,而且一方是在神志不清或者被脅迫的情況下入住的,那么也可能觸犯法律。
在賓館曾經發生過多起這樣的事,尤其是一些女孩子安全意識淡泊,一不小心喝多了酒,神志不清,讓別有用心的人有了可乘之機,這種情況下一旦出事怕是會追悔莫及。
還有一種可能是入住者是被他人脅迫,迫不得已才入住的,那么接來了怕是會兇多吉少,人身財產安全可能會受到威脅,這種情況下可能會有一些違法行為發生。
非親屬關系,與14歲以下的未成年人一起入住
如果攜帶14歲以下的未成年入住賓館,與之不是親屬關系,而且心懷不軌,對其造成傷害,那么就觸犯了法律。
我國法律規定與不滿十四周歲的幼女發生X關系者,無論幼女自愿與否均構成犯罪,而且是從重處罰。
溫馨提示
首先:入住賓館一定要帶好有效證件,提供個人的真實信息進行登記,刻意編造、偽造信息都會被拒絕入住,用他人的身份證件入住也是不可以的。
如果是兩個人一起入住,那么不可以只用一個人的身份證登記。否則遇到警察查房的話,可能就會引起不必要的麻煩,因此必須兩人都要同時登記,就算是夫妻關系或者親屬關系也要按規定執行,非夫妻關系更要如此。
其次:遇到警察查房不用緊張,如實回答就可以了。
只要自己沒有違法違規,大可不必害怕,大方地掏出身份證讓對方檢查,態度要好,必須配合檢查,千萬不能拒絕開門或者不予理睬,否則可能會有麻煩。
第三:充分了解和自己一起入住的人。
如果是兩個人一起入住,那么對對方的年齡、品行最好要有足夠的了解,尤其是現在的一些女孩兒比較早熟,看上去濃妝艷抹,像是成年了,可能還不滿14周歲,如果你對對方一無所知,真出了事怕是會有麻煩。
結束語
夫妻共同入住賓館我們無可置疑,非夫妻關系的人入住賓館一定要特別注意,有的情況合規合理,有的情況就可能違規違法。
不過“清者自清”,雖然賓館入住的人員復雜,環境我們也未必熟悉,但是只要沒有做什么違法的事情,就沒有必要過度擔心。
《民法典》從2021年1月1日開始執行,《民法典·婚姻家庭編》關于婚姻有了一些新規定,比如協議離婚增設30天離婚冷靜期、揮霍共同財產成為不分或少分夫妻共同財產的法定事由等,大家可以多多關注和學習,增強法律意識確實好處多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