誰說人死后非要停留三天,這要看哪種情況,古人就說“有福之人六月生 ,無福之人六月死”,是有一定的道理的。
在六、七十年代的時候,我們老家那些人要是在冬臘月死了,都要及時把他埋了,為什么?因為那時候沒得吃呀,巴不得把死人早點弄出去埋了,有一個最大的問題就是,親戚朋友走了恢復平靜了,就要少吃飯了,也去了一樁事。那個時候,又沒有興做道場,也不敢做道場,被認為是相信封建迷信,要遭批判。其中有一個地主子女跟別人寫了一篇祭文,把他弄來大會批、小會斗。有些請一個道士多少念一下,拿個岔子多少敲一下。有些膽小的岔子都不要,直接用手掌拍一下,就完事了。更不要說農忙季節那些,死了人連幫忙的少得很,還要趕晚上就出葬,有幾個親戚朋友,外人都很少來。要是大熱天死了人,那更快,有些當天就埋了,最多第二天,必須出葬,不然多隔幾天臭了、長蛆了,更麻煩。有些人可能要問,一般埋人要看日子,怎么處理的,遇到沒得日子不能下葬,就偷葬,就是晚上子時的時候去埋,我們這里叫偷葬。
到了八十年代,土地到戶了,做道場那些不再認為是封建迷信了,可以大張旗鼓的做了,那時候遇到冬天死的人,可能還要在家里停幾天,做道場、請鑼鼓匠,盡量搞鬧熱。遇到農忙季節或者大熱天還不是急沖沖的就埋了。
轉眼到了新世紀,有冰棺了,不管什么天氣死了人都可以在家里停幾天了,讓親人好好的祭奠,然后再火葬或土葬,就看你們當地的規定或風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