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球員加盟一支新的球隊,球衣號碼是可以隨便選擇的,選擇范圍在0到100之間,只要這個號碼沒有被退役,以及這個號碼沒有被隊友使用,那球員就能選擇自己喜歡的號碼。
NBA有不少看著比較奇怪的球衣號碼,比如羅德曼就曾穿過10號、91號、73號以及70號球衣,10號在NBA中是比較常見的,但是91號、73號和70號是很罕見的,東契奇的77號、阿泰斯特的96號、安東尼的00號也是很少見,但是NBA發展至今已經有70多年的歷史,出現了許多球員,基本上多有的號碼都有人使用過,唯獨69號球衣沒有人使用,這是為何?
因為“69”是一個有色情寓意的數字,是一種姿勢的名稱,NBA聯盟為了避免觀眾聯想到一些不好的畫面,就禁止球員們穿69號的球衣打比賽。羅德曼在小牛隊效力的時候曾申請穿69號球衣,但是很快就被連門駁回了,他本來就是一位場外花邊新聞不斷的花花公子,本來就有許多負面新聞,再讓他穿69號球衣將會嚴重影響NBA的形象,羅德曼無奈之下只好穿70號球衣。
后來NBA的另一位刺頭阿泰斯特也申請穿69號球衣,但是依舊被聯盟駁回申請,他只能選擇96號球衣。可以發現,NBA并沒有明文規定69號球衣不能穿,只是一種不成文的規定而已,所以羅德曼和阿泰斯特才會跟聯盟申請,但是沒有明文規定并不代表能穿,聯盟會毫無懸念地駁回球員的申請。
聯盟這條不成文的規定是很有必要的,因為這能讓NBA變成一個積極正向的商業聯盟。在大衛-斯特恩成為NBA總裁之前,NBA充斥著打架斗毆、吸毒、嗑藥、色情、種族歧視等負面信息,NBA一度瀕臨倒閉,是斯特恩帶領團隊制定了一條又一條規定,有些則因為太過隱晦沒有寫進規則之中,成為不成文的規定。
正是這些明文規定和不成文的規定把NBA從懸崖邊拉了回來,逐漸讓NBA變成一個積極正向的商業聯盟,后來球員們能在NBA獲得比其他聯賽高的工資得益于聯盟里良好的氛圍。可以說NBA現在的形象是積攢了許多年才有的,像穿69號球衣這種有損聯盟形象的事情肯定是被禁止的,這也是NBA成立至今沒人穿過69號球衣的原因。
除了不能穿69號球衣以外,NBA還有許多沒有寫進規則書里的規定,比如球員不能和啦啦隊談戀愛,其實這也是為了維護NBA的正面形象而出現的不成文規定——啦啦隊是年輕漂亮、身材火熱的女生,而NBA球員是身強力壯、精力充沛的男人,啦啦隊的女生會因為財富、仰慕等原因接近球員,或者球員被啦啦隊的美貌與好身材吸引主動接近對方,雙方很容易走到一起。
如果是一對一的談戀愛的話問題不大,最多就是訓練或者比賽的時候可能會分心而已。最擔心的是多名球員同時喜歡一個啦啦隊成員,或者多名球員和同一個啦啦隊成員約會,這很容易讓隊友之間產生間隙,容易發生為了搶女人打架斗毆、影響球隊氛圍的事情。
更要命的是如果多名球員和同一個拉拉隊員發生關系,某位球員或者拉拉隊員有病的話可能讓多名球員都染病。曾經魔術師被查出患有艾滋導致湖人隊上至管理層下到球員人心惶惶后,啦啦隊的存在增加的球隊管理風險和不確定因素走上了明面。
NBA的這些規定看似沒有人情味,其實有些規定是為了維護聯盟的正面形象,有些規定是為了保護球員,每一位NBA總裁都不想讓NBA回到那個負面新聞滿天飛的階段,球員更不想看到這種局面,因為這會讓他們的收入銳減,有些球員甚至會丟掉飯碗,因此絕大部分球員都會遵守這些規定,只有羅德曼、阿泰斯特這種尋求刺激的球員才會試著挑戰聯盟的底線,但是聯盟不會讓他們得逞,聯盟可以包容他們張揚的個性,包容他們的特立獨行,但是對挑戰底線的行為零容忍。
沒有規矩不成方圓,該遵守的規矩還是要遵守,哪怕有些規矩并沒有明文規定,但是為了群體,也是為了個人,不要因想尋求刺激就想超越規則做事,這樣只會自討苦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