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周公”(媒人)介紹的男女雙方若比較滿意,女方的長輩、親眷就要到男家考察男方的家境和人品,謂之“看人家”,若雙方滿意,便可定聘,即訂婚。當男女雙方到了結婚年齡,一般由男方提出迎娶的要求,由算命先生算出良辰吉日用紅貼寫上送到女方,叫做“清擔”。迎娶前的一兩天,男方要用抬箱給女家送“四式禮”。迎娶的前一天晚上,男女雙方都要分別舉行“暖轎”“坐嫁椅”等儀式。出嫁這一天,女方家“上頭”要請“攙拜媽媽”給嫁姑梳頭,梳好后嫁姑要坐到床上“哭嫁”,哭了一遍又一遍再三催促也不肯上轎,這叫“詐床頭”,迎親者為了讓新娘早點上轎,便拿出“起床禮”,到了男方家,男方的人拿3只麻袋在地上讓新娘踩著走,寓意“傳宗接代”。婚后第三天,新郎要在宗親長輩的陪同下,帶上禮品到女方家拜訪,這叫新女婿“過門”。此時整個婚嫁儀程便圓滿結束。
高淳地區除了未成年的男孩、女孩死后可以任選荒山野嶺埋葬,成年人死后都要送上祖墳山,不能隨便亂葬。病人即將斷氣時要請宗親或抬材的腳夫為其穿“老衣”,“老衣”都是事先特制的,從里到外須穿5件或7件,另加鞋、帽。病人斷氣后,須在面部蓋上白布或黃裱紙,親屬子女嚎啕大哭,謂之“哭喪”。人死后,請幾位熟悉死者親友住址的宗家或鄰居,分頭上門通報叫“把死信”。有的人家在出殯前一天晚上,請鼓樂隊坐堂演奏,喪事喜辦,叫做“鬧材頭”。死者安葬后的第三天,孝子及家人要帶上飯菜及紙錢上墳祭莫,謂之“上三朝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