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經》“戰勝,以喪禮處之”出自第三十一章,其意思是:打仗勝利了,也要按照兇喪的禮儀來處理。那么,為什么《道德經》提倡“戰勝,以喪禮處之”呢?這是因為按照老子的觀點,戰爭是不得已的事,勝利如果不符合正義的話,也不是好事。這種勝利者的快樂是以殺人為代價;以殺人為代價者,就不可能得志于天下。所以按照當時軍隊用兵的喪禮,打仗時殺人多,要以悲痛的心情參加;打仗勝利了,也要按照兇喪的禮儀來處理。這就是為什么《道德經》提倡“戰勝,以喪禮處之”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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