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我是女方,遇到這樣的老公,我會立馬起訴離婚。彩禮立馬退回,我寧愿成為二婚人士,也不愿意和這個出爾反爾的男人過一輩子。同時我要把前因后果在朋友圈公布,因為這樣的人,應該讓大家看看他的無恥行徑。
我覺得彩禮這東西是你情我愿的,你覺得要彩禮就說賣女兒,就是不對的。那可以不選擇要彩禮的女人談戀愛,一開始就找不用彩禮地區的女孩子,這樣子不是更好嗎?何必心有不甘地結婚,最后還要把岳父岳母告上法庭。
結婚之前都會有訂婚的過程,而訂婚之前都會提前講清楚彩禮,三金等。覺得彩禮太多了,為什么訂婚前兩家人坐下來談婚論嫁的時候不提呢?心有不甘出彩禮,為什么要答應下聘,娶人家呢?人家沒有把刀架在你脖子上,綁著你結婚吧?
結婚后想著告岳父母拿回彩禮錢,這種想法也好意思說,還要不要臉?作為一個男人,真的的太無恥,太悲哀了。不知道哪個女人瞎了眼看上了你。
我覺得作為一個男人做事要堂堂正正,不想出彩禮或者覺得多了,談婚論嫁的時候用智慧和行動去打動女方父母,而不是投機取巧用不正當的方式去要回自己當初答應給的東西。
法律并沒有說不能要彩禮,而只是說不能要高價彩禮,支持退彩禮是有條件的,并不是你起訴讓退就退。
關于彩禮退還的規定,屬于以下情形的民法院應當予以支持:
(一)雙方未辦理結婚登記手續的;
(二)雙方辦理結婚登記手續但確未共同生活的;
(三)婚前給付并導致給付人生活困難的。
適用前款第(二)、(三)項的規定,應當以雙方離婚為條件。
說話之前要多看看書,不看書網上搜搜答案,這是大家都可以查到的。請問你要求退彩禮,你符合哪條規定了?
我只能說你太無恥了,得了便宜還賣乖。一個女人嫁給你,婚后賺的錢就沒用在婆家嗎?大部分女人賺的錢,有多少是給娘家的。逢年過節幾個紅包,比在婆家花的錢多嗎?有男的說她整天在家帶娃,一分錢沒掙,花的都是我的錢,給娘家紅包也是我的錢。
我想問女人在家當家庭主婦,是女人的錯嗎?不排除少部分女人是因為不想上班而選擇在家帶孩子。可實際上大部分家庭主婦都想出去上班,因為在家要伸手問人要錢,要看人臉色生活。而且做家庭主婦不輕松,洗衣做飯,拖地帶孩子,看似簡單,可是一天下來哪個不是腰酸背痛的。
再說了為什么女人要在家帶孩子,還不是因為孩子沒人帶,男的不帶,不就只有女人帶。而且不也是男人讓女人懷孕的,女人要不是為了孩子,為什在家看人臉色生活?有本事男人請保姆帶孩子,請家教輔導作業等等,女人解放了也可以去工作。
生活中有不少女人,白天要上班,晚上下班還得做飯,給孩子洗澡,哄孩子睡覺等等。女人為了這個家做這么多,難道還不值幾萬彩禮嗎?嫁人了女人有多少機會去孝敬老人呢?給彩禮算作是孝敬老人的,難道不應該嗎?
總而言之,我覺得彩禮這個人家沒有隱瞞,是男人自己答應的。后面又反悔的這種行為太無恥了,重點還想著去告岳父岳母,這種人無恥之極,真不是男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