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洋陸軍是我特別喜歡的一個題材,也曾寫過幾篇短文。因為題主問的是“北洋時期的軍閥為何都緊緊抓著師長的職務不放”,沒問其他的,所以我也就只針對主題作答如下:
說北洋時期的軍閥都緊緊抓著師長的職務不放,的確如此。那時的軍閥,可以不當省長,可以不當督軍,甚至可以不當總長,卻不能不當師長。在北洋軍閥控制的省區,各省的軍政長官(不同時期稱都督、將軍、督軍、督理、督辦等,特別區稱都統)幾乎毫無例外地都要兼任一個師長。還別說一個省的軍政長官了,許多軍閥即使當上了相當于戰區司令一級的巡閱使,官居上將了,也依然緊緊抓住師長的權柄不放。比如直魯豫巡閱使吳佩孚,兼第3師師長;蘇皖贛巡閱使齊燮元,兼第6師師長;熱察綏巡閱使王懷慶,兼第13師師長;閩浙巡閱使孫傳芳,兼第2師師長;兩湖巡閱使蕭耀南,兼第25師師長;陸軍檢閱使馮玉祥,兼第11師師長。除了東三省巡閱使張作霖外,全部的巡閱使都兼了某一個師的師長。
北洋時期的大軍閥,為啥都緊緊抓著師長的權柄不放?因為那時的一個陸軍師實在是太牛逼了。咋一個牛逼呢?
第一、 北洋時期的陸軍師是當時最高編制單位
這個沒道理可講,當年它就是這么個體制,即以師為最高編制單位。那時也有軍或路的編成,但都是戰時編組,不是一級編制單位。
第二、 北洋時期的陸軍師少而精
和四十年代國軍的步兵師曾達到兩三百的數量不同,北洋軍閥統治時期,中央陸軍師為數很少,真正走的是一條精兵之路。
那時的軍隊,分中央陸軍和各省陸軍。中央陸軍歷年在編數羅列如下:
1912年,隨著部隊名稱的改變,北洋第1至第6鎮、第20、第23鎮等8個鎮改成了8個師,番號不變。又增建第19、第27、第28師,北洋陸軍實力為11個師。
1913年, 建第7、第8兩個師,達13個師。
1914年, 建第10師,達14個師。
1915年, 裁第23師,又減至13個師。
1916年, 建第11、第12、第13師,又增至16個師。
1917年, 建第15、第16、第18、第29師,達20個師。
1918年, 建第9師、參戰軍第1、第2、第3師,達24個師。
1920年直皖戰爭后,建第23、第24、第25、第26師,裁第11、第15師、邊防軍第1、第2、第3師,總數減至23個師。
1921年, 建第11師,總數又增至24個師。
1922年第一次直奉戰爭后,裁第16師,第27、第28、第29等3個師獨立于北京政府之外,又建第15師,北洋實際控制的陸軍師減至21個。
1923年, 建第14師,又增至22個師。
上列統計中,雖使用中央陸軍番號,但隸屬關系歸地方長官而與北洋少有淵源的如川軍等師未列入。
第二次直奉戰爭后,北洋軍閥分崩離析,疾速走向滅亡。這之后的中央陸軍各師,已是破敗不堪,提不起來了,因之未再統計。
兵少有什么好處呢?第一,可以集中人、錢、物于重點,形成拳頭,練成精兵。
北洋陸軍師的精,體現在哪兒呢?
一是編制先進。下表是誕生于1904年9月12日的中國有史以來第一個、也是貫穿整個北洋軍閥統治時期的陸軍師的編制:
上表中,鎮、協、標、營、隊、排、棚,對應民國后改稱的師、旅、團、營、連、排、班。
對應地看,將炮兵團、騎兵團編到師,這是后來包括最牛逼的美械師也沒能達到的,可北洋師達到了。
二是實力充足。和后來抗戰時騎兵團沒馬或少馬、炮兵營沒炮或少炮的情況不同,北洋陸軍師的步、騎、炮、工、輜等兵種都是齊裝滿員。來看看辛亥革命前北洋陸軍六鎮的實力:
先說炮。
第1鎮:日造75毫米野炮18門,德造格魯森57毫米野炮18門,德造格魯森57毫米山炮18門。全鎮共計54門。
第2鎮:日造29倍徑75毫米野炮36門,日造13倍徑75毫米山炮18門。全鎮共計54門。
第3鎮:德造克虜伯75毫米野炮36門,75毫米山炮18門。全鎮共計54門。
第4鎮:日造75毫米野炮36門,75毫米山炮18門。全鎮共計54門。
第5鎮:德造克虜伯75毫米野炮36門,75毫米山炮18門。全鎮共計54門。
第6鎮:法造克魯蘇75毫米野炮36門,75毫米山炮18門。全鎮共計54門。
您看清了,這可不是紙面上的編制數,這是實力數。
1906年,清新軍在彰德舉行秋操(即于秋季組織的紅藍實兵對抗演習),組成南軍與北軍。南軍由第8鎮與第29混成協組成,共裝備野炮36門,山炮54門。北軍由第5鎮和第1混成協組成,共裝備野炮54門,山炮36門。顯而易見,參加秋操的兩個鎮是按編制編滿了54門炮,兩個混成協沒有法定編制,卻都實有炮36門,這恰恰是兩個炮兵營的滿編數。
說完了炮再說槍。
還以北洋六鎮為例。1905年,北洋常備軍第1、第2、第3鎮建成,其中第1鎮(后改番號為陸軍第2鎮)的步騎槍于1903年購自日本,為三零式,口徑6.5毫米。
第2鎮(后改番號為陸軍第4鎮)的步槍于1903年購自德國,為毛瑟式,口徑7.9毫米,騎槍系于同年購自日本,為三零式,口徑6.5毫米。
第3鎮(改稱陸軍后仍為第3鎮)的步槍也是于1903年購自德國,騎槍則既有德國造,也有漢陽造,惟口徑則均為7.9毫米。
1906年,北洋陸軍(此時已改稱陸軍不再稱常備軍)第1、第5、第6鎮次第建成,其中第1鎮、第6鎮所用步騎槍均購自日本,為三零式,口徑6.5毫米。第5鎮初建時所用步騎槍較差,“系舊式,且極凌雜”,但僅僅一年以后,到了1907年,便已經全部換成德國造毛瑟系列,口徑7.9毫米。
從以上不難看出,北洋六鎮建軍之初,所裝備的步槍只有兩大類,即德制7.9毫米毛瑟系列步騎槍和日本以毛瑟為母本仿制并改進的6.5毫米三零系列步騎槍。毋庸置疑,這都是當年最先進的步槍。
民國建成后,到1920年直皖戰爭前,北洋陸軍裝備的步槍除德毛瑟系列依舊外,日三零系列換裝為三八系列,又增加了俄莫辛納甘系列。機槍則以德馬克沁、法哈其開斯、日三八式為主要裝備。
查閱北洋陸軍在清末民初時的裝備,往往是該編多少就有多少,一挺機槍、一門火炮也不少,而且槍炮都是世界最先進的。
說完了槍再說人。
看一看截止到1910年,全國新軍各鎮的實力:
北洋陸軍:第1鎮,12524人。第2鎮,12468人。第3鎮,12636人。第4鎮,12504人。第5鎮,12504人。第6鎮,12599人。
其他省陸軍:第8鎮,11204人。第9鎮,9044人。第10鎮,7233人。第17鎮,未詳。第19鎮,4486人。第20鎮,5357人。第21鎮,2542人。第23鎮,8231人。
當時一個鎮的編制員額為12512人,由上列各鎮實有官兵人數,可以清楚地看出北洋六鎮的滿員情況,看出與其他各鎮的對比情況。
在1920年直皖戰爭之前,因為餉項有保證,內戰消耗也不大,兵員的征招條件也定得比較高。要求新兵年齡需在20至25歲之間,身高在當時官裁尺4尺8寸以上,力大能平舉100斤以上,步行每小時能行20里以外者。這樣的招兵標準,是民國后來任何一支軍隊都不曾有過的。
那時國力不強,但以有限的軍費,集中裝備一二十個師,就能夠保證它的齊裝滿員和兵強馬壯。試想一下,若是同樣的錢,用來養二三百個師,它還能不能保證每師編配54門75火炮的一個炮團?還能不能保證軍餉不拖欠?還能不能保證經常性地搞數萬人的實兵對抗演習?肯定不能了。所以,雖然軍費總量可能并不高,但因為部隊數量少,落實到每個師里,它的單位數量就足夠多了。有了錢,裝備上去了,訓練上去了,戰斗力自然也就上去了,一個師舉足輕重炙手可熱也就好理解了。
俗語說,物以稀為貴。在北洋軍閥分裂混戰以前,屬于中央的陸軍師最多時也僅有二十幾個,平均每個省不足一個,自然就占秤。相反,如果一個地區都有數十個上百個師了,每個師在人們心目中的份量當然要掉價。這就好比八十年代,一個數千人的大廠,大學生往往就那么屈指可數的幾個,自然就讓人刮目相看。而如今失業求職的大軍中,大學生多得一塊磚頭掉下來都能砸中好幾個,也就沒有誰再把他當回事兒了。一樣的理兒。
上圖系參加第一次世界大戰的中國遠征軍在勝利閱兵式上。可見此時的北洋陸海軍官兵身材高大,氣勢威猛,與旁邊的法國兵相比,還略勝一籌。
第三、軍隊合成,唯此一級
北洋陸軍是跨越清末到民初的一個武裝集團。1912年9月鎮改師后,編制上又做了一些微改,比如騎兵團的編制縮小,在各團增設機關槍連等。此時的編制如下表:
還有幾處微改,沒有在上表中體現出來,補充以文字如下:
一是增編了師屬電信隊。電信隊為連級,下轄2個無線電通信排,2個建筑排,1個輸送排。共計官弁兵夫163員名。
二是增編了師屬氣球隊。氣球隊也是連級,下轄1個制氣排,1個司球排,1個吊籠排,1個輸送排,另有系留班、通信班各1個。共計官弁兵夫221員名。
可以這么說,整個舊中國,沒有哪一個時期哪一支軍隊的師具備如此完整的戰斗體系。不僅如此,它的兵種單位配備得夠大、夠用。單說這師屬炮兵,能在每個師編一個54門制炮兵團的,在舊中國幾十年間,也只有北洋陸軍。后來的國民黨軍,有過多種類型的師,但從無將一個54門制75口徑的野炮、山炮混編炮兵團編到師的。四十年代后期的美械部隊,不過是每師一個12門制75口徑的山炮營而已,那就牛逼得不要不要的了,可以想象北洋陸軍的師當年有多牛逼了。
更讓它牛逼的是,與今天諸兵種合成在營以上每一級都有體現不同,北洋時期的合成只體現在師這一級。就拿火炮這一項來說,后來的軍隊,統帥部有預備炮兵,軍有軍屬炮兵,團有團屬炮兵,營有營屬炮兵。但北洋時期不一樣,除了師這一級,其他任何一級什么也沒有。師以上的軍是戰時編組,只有指揮權,而無行政權,軍長手中基本不掌握戰斗支援、勤務支援和戰斗保障單位,它必須通過臨時歸其指揮的師才能達成指揮意志。師以下的旅、團、營等都是單一的步兵,戰斗支援、勤務支援和戰斗保障單位也是什么都沒有。
有人可能要問了,每次戰斗都要一個師出動嗎?若是小規模的戰斗,只需一個團,或一個營,沒有戰斗支援和勤務支援,戰斗如何實施呢?
是這樣,那時若需要旅、團、營等獨立執行某個作戰任務,則由師根據需要加強騎、炮、工、輜等兵種組成混成旅、混成團、混成營等,戰后兵種單位歸建。比如1913年北洋軍征贛時的第6師張敬堯團,便是臨時配屬炮兵第6團1個連、騎兵第6團1個連、機關槍2個連、衛生隊、電話隊各一部組成的混成團。同年在反擊外蒙侵略戰爭中的第1師李奎元支隊,也是以步兵、騎兵各2個營,炮兵、機關槍兵各1個連組成的混成支隊。護國戰爭時的北洋陸軍第3師第5旅、第6師第11旅等,也都是臨時組成的混成旅。
這么說吧,甭管你上級的軍(路)也好,下級的旅、團也好,沒有我師長給予兵種單位的支援,你就無法編組合成的戰斗單元,也就談不上遂行合同作戰。
所以說那時的陸軍師牛逼,它沒辦法不牛逼。這就好比你有鍋灶卻沒有柴火,他有柴火卻沒有米,唯獨我有鍋有柴也有米,能不牛逼嗎?這也就難怪北洋時期的軍閥都緊緊抓著師長的職務不放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