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我是這樣認為的,居委會工作雖然是芝麻綠豆小事情,但是最基層工作黨支部帶領一班人把最底層的小區居民小事情思想工作做好踏踏實實為居民辦好每一件實事,那么社會穩定人民群眾幸福快樂把小事情在最底層解決好不會把矛盾向上報這就是靠小巷總理功勞之大貢獻無量,因而居委會書記和主任10萬年薪也太少了最起碼15萬以上,這個10萬年薪只是一個虛假數目,實際數目我大摡估計一下書記6000元正一個月,主任5000元正一個月,這個數目基本上正確要推行居委會工作年薪10萬以上我們拍手稱贊要拿到10萬以上報酬到年底有關部門要考核檢查一下各方面為群眾的實事辦的怎么樣嗎!小區群眾遇見有責任性強有本事小巷總理真是天上掉下來的仙人基本上是沒有的,上海有一個小巷總理小區群眾幸福美滿有困難你向這位小巷總理提出來她會100%會你解決掉使你沒有后顧之憂。所以說;我們居委會干部我們要向這位小巷總理學習只要做到一點責任性強已經蠻好了居委會是沒有編制的你既然每年薪水10萬元以上,那么就是國家公務員二者相配工作干勁十足可以從街道工作幾年的同志選拔考試錄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