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人被法院判刑1年6個月,緩期2年是什么意思?
所謂緩刑,實際上就是有條件的不執行。
具體到本案,犯人被判一年半,緩刑兩年,意思是,犯人不用到監獄里服刑,正常生活就行,條件是,到當地司法局社會矯正科領取一個手機卡,填寫幾張表格,繳納一筆保證金,學習一下應知應會,就可以回去了,可以正常干自己的事情,包括生活、學習、工作、休閑,但是需要嚴格遵守法律,不得違法滋事,不得離開指定的活動區域(一般是本縣),如果需要離開需要到司法局請示經批準以后才可以。每個月到司法局匯報一次,如果司法局有需要,保證隨傳隨到,就可以了。
如果兩年考驗期之內違反規定,有關部門有權將其收監服刑,如果沒有犯事,那么兩年期滿,刑期中止,這個案子的處罰就算是完成了。
緩刑自由度高,不耽誤正常的工作生活,所以那些判了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總是想方設法爭取緩刑。
以上回答供參考。
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