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 非農戶口在老家老房子翻建(2018年已翻建好)算不算違建,怎么辦就合法了?
答: 按《土地管理法》規定,非農戶口在農村是不能翻建老房子的,2018年及以前,很多農村地區農民修建房子仍然沒有執行宅基地審批制度,非農戶口在農村仍然可以自由修建,這是地方管理上存在的問題,非農戶口已經在農村修建好的房屋目前只能默許無證合法。
那么這類無證自建房怎么辦才能有證合法化?
首先、按《土地管理法》規定是不能確權頒證的。
《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村宅基地屬于村集體所有,只有村集體成員才有宅基地使用權。非農(城市)戶口不是村集體成員,沒有宅基地使用權,農村老房子是不能推倒重建的。非農城鎮戶口私自在農村修建的房屋,相關部門不得為其辦理相關手續和產權證書。所以,按此規定,目前是不能進行確權登記合法化的。
其次、按《中央一號文件》規定應當準許確權。
《中央一號文件》規定,國家保護進城農戶合法權益,地方政府不得以退出宅基地使用權作為農戶進城落戶的條件。即然進城農戶宅基地使用權可以不退出,那么宅基地上房屋翻建就是允許的。但是現在的政策到底是以《土地管理法》為依據還是以《中央一號文件》為依據?目前的政策模糊不清,對于非農戶在農村已經擁有的房屋和宅基地,即不能確權頒證,又不能強制要求退出。《土地管理法》面臨著重新修訂,新的《宅基地管理辦法》面臨著頒布實施,我們期待著宅基地新政策盡快出臺實施。
個人觀點。
根據最新《耕地占用稅法》的相關規定和《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入市》的意見,阿洪認為,進城農戶在農村保留的宅基地有可能最終會通過征收耕地占用稅允許頒證合法化,不辦證不繳稅,但宅基地只能居住使用,無法入市交易,只有通過繳納耕地占用稅頒證合法化后,農村集體經營建設用地才可能入市交易。大家怎么看?歡迎在評論下方發表個人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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