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一名工作20多年的警察,我對家人的一貫的觀點是:遇到有人動手,報警是上策,罵街是中策,打會去是下策。報警反映的是自己的能力,罵街反映的是自己的素質,打會去反映的是自己的性情。
我是@職場取經閣,關于您的提問,我結合法律和現實給予解答,希望對您有所幫助。
一、 對方動手,如何處理的法律和現實分析
法律上講人定義為自然人主體,并從法律角度保護自然人主體的合法權益。翻譯過來就是說,人屬于獨立的個體,有自己的七情六欲,法律保護每個個體的合法權益。
碰到他人動手的情況,正常人會有四種處理方式:
(一)打會去。這也是最常見的處理方式,畢竟俠義之風自古有之,不打會去會讓人覺得自己軟弱可欺。這時候,人主要基于兩種情緒支配:一是種身體上承受了對方的傷害,另一種是思想上承受了旁觀者的歧視。
現實中,打會去的后果:一是雙方打完架,各回各家、各自療傷;二是有人報警,雙方被派出所以打架斗毆的治安違法,調解或者罰款或者拘留處理;三是有人傷情嚴重,另一方被刑事處罰。
(二)罵回去。罵街是每個人都會的辦法,本著君子動口不動手的原則,以口還擊對方。這時候,人主要基于兩種情緒支配:一種是有旁觀者,爭個面子,另一種是你不讓我好,至少我要讓你精神上也不好。
現實中,罵回去是很不對等的行為,說句難聽的,對方傷害的是您的身體,您反擊的是對方的精神,誰輕誰重一目了然。甚至,基于您的罵街,對方打的更嚴重。
(三)忍。忍是長期以來,成年人具備的基本功,本著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原則,忍了。這時候,人主要基于兩種情緒支配:一種是盡量不讓事情擴大,另一種是不想因為這事影響以后。
現實中,忍的后果就是白被對方打了,自己還得裝作啥事沒發生過,有淚只能往肚子里流。很明顯,作為法律上的個人,很不公平。
(四)報警。報警是法律授予每個人的合法權益。但是,很多人,怕麻煩,怕對方打擊報復,怕沒完沒了,不愿意或者是沒想到報警。
現實中,報警是維護自己權益最好的方式,一方面對方必須為自己打人的行為負責,另一方面保護自己的合法權益,讓對方受到經濟或法律上的制裁。
綜上,我個人傾向于報警的處理方式,認為報警是上策、罵街是中策、打會去是下策。
二、 本案中涉及的關鍵點
本案中,提問中明確指出:和別人發生矛盾,對方理虧并先動了手。這里面,有幾個關鍵詞,必須解釋清楚:
(一)和別人發生矛盾。說明對方動手是有原因的,有可能是經濟糾紛,有可能是生活矛盾,也有可能是個人恩怨。法律上,因為上述原因,發生打架行為,一律按照打架斗毆等方式處理,而不是尋釁滋事處理。請注意:如果對方尋釁滋事,屬于法律嚴厲懲罰的范圍,碰到這種情況,對方至少是拘留處罰。
(二)對方理虧。其實在法律上,對方理虧不理虧,和打架斗毆等違法行為沒有多大關系,畢竟法律不會因為對方理虧就加重或者減輕對方的處罰。理虧,僅限于你們的口頭爭執,不影響打架。
(三)對方先動手。法律上,對于普通的治安案件,誰先動手誰后動手,沒有多大關系,法律主要以傷情作為判決基準。但是,一旦涉及到刑事案件,誰先動手就很重要,因為后動手的忍,很有可能屬于正當防衛,無需承擔刑事責任。
綜上,對方理虧并先動手,并不會影響打架斗毆行為的處理,但是如果傷情嚴重,達到輕傷及以上,先動手的人肯定很被動。
三、 給您的建議
由于你們是因為矛盾,對方先動手,建議您具體情況具體面對:
(一)如果對方持械動手。果斷跑路,先保護自己,然后報警處理。如果實在跑不掉,果斷還手,但是一定控制在對方失去行兇范圍內。事后,找律師往正當防衛放心努力。
(二)如果對方拳腳動手。果斷躺下,迅速自己報警,或是旁人報警。事后,去醫院做個全方面的檢查,在醫院躺幾天,坐等對方警察處理。正常情況下,對方要賠償你醫療費、誤工費、營養費等等。
(三)如果對方就打了你一下。同上,果斷躺下,去醫院。永遠記住,一巴掌、一腳都是侵害您身體的合法權益,都受法律保護的。
綜上,被別人打了,一定要報警。當然,為了確保自己的合法權益,報警的同時,自己長點心眼,最好找個旁觀者或者現場視頻作證,讓對方沒辦法逃避法律懲罰。
我是,法律上講究公平公正,但是對于打人者,我個人的主張是不能讓他太舒服,敢打人就應該承擔責任。我的建議是,去醫院后一定全方面檢查,這是對自己身體的負責,也是通過這種經濟上的賠償,讓對方認識到自己錯誤的嚴重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