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五歲的留守少年偷鄰居5萬元,屬于盜竊行為,鄰居因此要求少年父母賠償6萬元,涉嫌敲詐勒索,也是違法行為,肯定是不合理的。
首先,留守兒童缺少父母的陪伴教育,往往容易走彎路,雖然不知道這個少年為什么要偷鄰居家的錢,但其行為已經觸犯了法律。該少年偷鄰居5萬元,因為金額巨大,已經涉嫌犯罪了。不過,因為他還不滿十六周歲,按照相關法律,不會受到刑事處罰。一般會責令其監護人嚴加管教,如果該少年不服管教有多次盜竊行為或監護人無力管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養。此外,法律規定已滿十四周歲不滿十八周歲的人犯罪,應當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其次,作為少年的監護人,其父母的確應該承擔相應民事賠償責任,不過,也僅限于賠償鄰居被偷的5萬元而已。鄰居沒有權利要求對方賠償6萬元,這是違法的,如果以此要挾,那就涉嫌敲詐勒索了。這種事情,可以私下和解,但不能借機訛詐。此前有個類似的案例,有人去私人魚塘偷偷釣魚,結果被魚塘主人抓了個正著,并向偷釣者索要了2萬元。最終,魚塘主人及幾個幫手都犯了敲詐勒索罪。如果這位鄰居真的以此為由向少年父母索要6萬元,那么等待他的也必將是法律嚴懲。
再次,留守兒童需要父母的關愛,雖然他這次犯了錯,但其父母也要弄清楚其中原委。一般情況下,小偷小摸不敢一次性拿5萬元現金,而且一般家庭也不會放這么多現金。可見這次偷錢是有預謀或者目的性很明顯的,家長要弄清楚孩子為什么犯錯,找到癥結所在,亡羊補牢為時不晚。十五六歲真是叛逆的時候,父母的任何一個選擇都有可能影響孩子的未來。
總而言之,建議當事人報警處理,一方面給孩子一個教訓,另一方面也能拒絕鄰居家的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