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當過高考的監考員,也在高考的考點辦公室當過工作人員,我來回答一下這個問題。我告訴你,那個“小紙條”叫“夾帶”,在考場拿“夾帶”叫“作弊”,是違紀行為。不過,你問的意思我明白,先給你吃個“定心丸”,這次沒有造成作弊后果,讓你同學放下心等待高考成績吧。
根據題目提供的信息,我談三個方面的內容吧:
一、對當時考場上發生的事件的猜想
1、學生帶紙條是事實,可老師發現得早,把問題“消滅在了萌芽狀態”。“紙條”沒有發揮作用,沒有形成作弊的事實。
2,老師果斷沒收了“紙條”,但怕影響其他考生答題,“老師什么都沒有說”。
3,本考生自被老師發現夾帶后,再沒有其他作弊動機。
二、考點對此類作弊行為處理的一般程序
如果考生已經利用夾帶,造成了作弊事實,即我們常說的“已經抄上了”,那老師絕不會就此罷休的。一般會這樣做:
1、也不會大聲宣布,并還會安慰作弊者繼續安心答后面的題。然后告訴另一個監考老師,把夾帶放在考場前面,不有意回避其他考生。
2、利用巡視的老師,把問題及時反映到考點辦公室。填寫《考場情況記錄單》,寫清作弊過程和程度。兩監考老師都簽字確認。
3、本堂考試結束,監考老師留下作弊者,在考點辦公室告知《記錄單》的內容并交給“紙條”的收據。
4、《考場情況記錄單》由考點主任和巡視(或督導)組長過目,并簽字確認。之后,和本科考試卷一同上交。
三、此類作弊行為的嚴重后果
上交后,肯定就影響本人的高考成績和錄取了。這種作弊行為,按其作弊程度、本學科考試的排序先后和《記錄單》記載的情節,一般有如下結果:
1、本科成績不計入總分。
2、取消本次考試全部成績。
3、1至3年不得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包括高考。
4、將違紀情況記入考生誠信電子檔案。
結束語:
綜上所述,你的同學的“帶小紙條”行為,顯然沒有被記錄和上報。但是,沒有造成后果,不代表做得就對。“吃一塹長一智”,請告訴你的同學,要守住公平、公正的原則,考試前再不要胡思亂想了。
預祝本考生金榜題名!
(圖片來自網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