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謝悟空問答官方邀請!受到岳案牽連,都遭到流放,岳飛昭雪后,受到優(yōu)遇。
岳飛本有兩任妻子,前妻劉氏,生長子岳云和次子岳雷。岳飛入伍后,劉氏負責照顧岳母,后因戰(zhàn)亂及家道貧困,離開岳家,改嫁他人。第二任妻子李娃,與岳飛伉儷情深,生三子岳霖、四子岳震、五子岳靄(后被宋孝宗改名岳霆)。岳飛遇害后,李娃隨家眷流放嶺南。冤案昭雪后,李娃得以北歸,封正德夫人、后晉秦國夫人,七十五歲卒。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楚國夫人。
長子岳雲(yún),受岳案牽連,被冤殺。岳飛昭雪后,贈安遠軍承宣使。
次子岳雷,隨家眷被發(fā)配嶺南,未等到岳飛昭雪,便含恨而終。
三次岳霖,岳飛遇害時,年僅十二歲。岳飛昭雪后,官至朝請大夫、敷文閣待制,贈大中大夫。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為纘忠侯。
四次岳震,岳飛遇害時,年僅七年,隨母流放。曾任朝奉大夫、提舉江南東路常平茶鹽公事,戶部度支司郎中、江東提舉等職。宋寧宗贈保義郎,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緝忠侯。
五子岳靄,岳飛遇害時年僅三歲,隨母流放。后任修武郎、閤門祗候、奉直大夫,朝散大夫,監(jiān)潭州(今湖南長沙)守宗正節(jié)使,宋寧宗贈修武郎、閣門祗侯 、舉直大夫等。宋理宗景定二年(1261年),追封為續(xù)忠侯。
另外岳飛還有一個女兒岳安娘,生平不詳。
岳飛遇害后,宋高宗對岳飛家屬的處置是非常嚴厲的,他親自下旨道:“多差得力人兵,防送前去,不得一并上路”,岳飛的家業(yè)也被“籍沒入官”。岳飛昭雪后,宋孝宗親自召見岳霖,對他說道:“卿家紀律、用兵之法,張(張俊)、韓(韓世忠)遠不及。卿家冤枉,朕悉知之,天下共知其冤。”表達了對岳飛治軍能力的肯定。盡管如此,宋孝宗給岳飛的昭雪還是很有限度,主要是為了照顧宋高宗的面子。宋孝宗后期,方按當時禮制,給岳飛定謚。最初定的謚號是“忠愍”,宋孝宗認為“使民悲傷”為“愍”,是對宋高宗的譏諷,便改用“武穆”。宋高宗死后,吏部侍郎章森建議用岳飛“配享”廟庭,宋孝宗即予拒絕,而寧愿用張俊為“配享”。個人認為宋孝宗還是為了照顧宋高宗的情感。雖然岳飛一生光明磊落,精忠報國,但因為太過剛直,經(jīng)常惹得宋高宗不悅。所以,宋孝宗決定用時刻體察上意的張俊“配享”。如果宋高宗地下有知,應該會非常贊同宋孝宗的這個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