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名下的車輛,確實可以抵稅、達到節稅效果,但是,相關的風險你知道嗎?
有興趣的話,你可以上網去搜一下,只要是與“稅收籌劃”相關的話題,以公司名義買車的方案幾乎是首選方案!
但是,高收益必然伴隨著高風險,凡事都有正反兩面,只不過現在大家都太浮躁,一看到有高收益,就全然不管高風險了!下面來分別說一下:
一、高收益。
以公司名義買車,把車輛入到公司名下,帶來的“高收益”主要是稅收方面的。
下面以你購買價值113萬元的車輛入到公司戶來舉例。
1、增值稅。
公司取得的合格的《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是合法的增值稅抵扣憑證,公司可以按13%抵扣進項稅額,從而沖減銷項稅額,少交增值稅。
可以少交增值稅=113/(1+13%)×13%=13萬元;
2、城市維護建設稅。
該稅種的計稅依據是實際繳納的增值稅,按增值稅繳納地的不同分別適用7%、5%和1%的稅率,在這里咱們假設稅率為7%。
可以少交城市維護建設稅=13×7%=0.91萬元;
3、教育費附加和地方教育費附加。
這兩項附加稅和城市維護建設稅一樣,計稅依據也是增值稅,稅率分別為3%和2%。
可以少交附加稅=13×(3%+2%)=0.65萬元;
4、印花稅。
由于是公司購買的車輛,所以需要按“購銷合同”繳納印花稅,稅率為0.03%。
應交印花稅=113×0.0003=0.0339萬元;
5、企業所得稅。
《機動車銷售統一發票》上注明的不含增值稅稅價是購車成本,通過折舊的方式計入費用,車輛屬于運輸工具,按照稅法規定,飛機、火車、輪船以外的運輸工具,為4年。所以,該100萬元的購車成本,你可以在4年內減少企業所得稅應納稅所得額,每年抵減25萬元。
不考慮其他因素,4年內可以少交企業所得稅=25×25%×4=25萬元。
綜上所述,公司購買113萬元的車輛,可以直接帶來稅收收益=13+0.91+0.65-0.0339+25=39.53萬元。
當然,該車輛由于是公司的資產,那么,與之相關的維修費、加油費、保險費等支出,也都可以在公司扣除,在此沒有具體數據,不做計算。
通過上面的計算可以看出,公司名義購車,給公司帶來的稅收利益是很可觀的,這也是所謂的“稅收籌劃”方案的一個賣點!
下面我來給你們潑潑冷水!
二、高風險。
1、資金壓力。
車輛的購置價款是113萬元,稅收利益是39.53萬元,那剩下的113-39.53=73.47萬元怎么辦?現在購買車輛是我公司必須購買的嗎?
我說這句話的意思是,如果單純滴為了避稅去購買車輛,我認為沒必要,因為雖然給公司帶來了稅收利益,但是大頭還是要付出的啊,如果購買車輛不是必須的,那么,會加大公司的資金壓力,從而成為公司的負擔!
2、財產安全問題。
公司名下的車,肯定是公司的財產,這一點沒什么可爭議的,無論購買車輛的資金是公司的還是個人的。那么,既然是公司的財產,假如有一天公司的經營出現大問題,公司資不抵債了,車輛肯定是要用于抵償債務的,這也沒什么好說的!什么稅收籌劃目的、實質上是個人財產等等理由,統統沒有!
我身邊有個這樣的例子,一家房地產公司的銷售經理,為了規避個人所得稅,買了一輛車入到了公司名下,以前房地產市場行情好的時候還行,確實達到了節稅效果!可是,這兩年房地產行情不行,公司欠了大量的工程款未支付,工程一度停滯,老板未經過銷售經理的同意,直接用車輛抵工程款了,事后告訴他,以后會給你補償的!銷售經理是啞巴吃黃連、有苦說不出,敢怒不敢言啊!
所以,如果你的老板告訴你,買車入到公司戶,幫你稅收籌劃,你一定不要相信!說不定哪天,老板把你的車輛拿去做抵押貸款,你都不知道,你的愛車啥時候沒有的,你也不知道!
3、車輛行駛中的責任問題。
我身邊還有一個例子,小張為了避稅,買了一輛價值8萬元的車輛入到了公司名下,老板當時覺得對公司也有利,就同意了。
沒想到,半年之后,小張酒后駕車出了大事故,需要賠付受害者120萬元。事故受害者把小張連同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小張和他的家庭只能拿出來30萬元。沒辦法,剩下的90萬元只有公司先行賠付。
在這個事件中,也許老板是出于好心,但是,公司貪圖小便宜,吃了大虧!
4、車輛貶值快。
想必大家都知道,同時間的車、同樣的配置、同樣的公里數,在二手車市場上,公司戶車的價格肯定沒有私戶車的價格高,這是為什么呢?因為大家都會認為,公戶車什么人都開,肯定磨損大、出的事故多,而私人車輛,使用過程中肯定會相對愛惜很多!
另外公戶車過戶手續會比私人車麻煩,所以要相對便宜一些!
所以,該交稅交稅,別總想著什么稅收籌劃,依法納稅是每個人和企業的義務!稅收籌劃固然好,但是,道路一不小心就走歪了,且行且珍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