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題歸納總結】企業之所以成立投資,主要是考慮三個方面的問題,這些問題一旦得到解決,其實就是企業所獲得的好處:第一,合規;第二,股權架構的需要;第三,合理避稅。
合規,本質就是一個持股平臺
由于目前我國公司的規定,有限公司股東人數限定在50人。但有些公司由于客觀條件的限制,會導致實際股東人數遠遠超越50人。為了能夠將全部的股東都裝進公司的同時又不違背現有法律的規定,就將股東分組成立不同的投資公司,讓投資公司再去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
這樣操作一方面達到股東人數合規的目的,另一方面也滿足了股東通達間接持有目標公司的股權的方式完成了進入在冊股東的訴求。
股權架構的需要,本質是將分散的股權集中到一個代言人的手中,由他來代替大家行權。
有點基礎的都知道,股權有9條生命線。而過分散的股權很容易導致股東僵局,比如:第一類股權:10%,20%,30%,40%;第二類股權:25%,25%,25%,25%,等等。這些股權之所以不合理,更多是由于他沒有一個決策人,沒有一個真正意義上的大股東,導致大家可能拉山頭、結派系,甚至互相不順眼,從而影響公司正常決策。
因此,為了在設立之初就能將股權合理化,但又為了讓其余股東心甘情愿配合,基本都會采用設立投資公司的方式先將分散的股權收攏,然后再用這個投資公司去間接持股或控股目標公司。從而規避不合理股權結構的存在,避免公司出現僵局。
這種方式被阿里巴巴運用得淋漓盡致,有興趣可以去研究一下阿里的股權結構就明白了。
合理避稅,本質就是通過有限合伙企業的特殊性避稅
按照法律規定,有限合伙企業是不按公司的規定進行稅務規劃的。合理利用該性質,可以為企業省掉不少稅(具體的可以去查詢相關資料,這塊知識比較復雜,在此不展開)。
目前大多數的公司在其下設立投資公司,都是采用有限合伙企業的形式。其目的就是為了合理避稅。
總之,這樣的設計對公司肯定是有利的,有很多有形和無形的好處。比如當單個股東發生個人負面時,由于相隔了一個投資公司,不會對目標公司造成太大干擾;相反,如果目標公司發生什么負面,也不會對單個股東帶來太多的影響。
這就是企業風控上的風險隔離思維。還有很多,就不一一列舉了,感興趣的加關注,以后在其他專題問題中肯定會有詳細的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