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民工工資拖欠問題涉及的范圍很廣,但多數情況下一般指工程建設領域。如果你這個范圍的,一般首先要找建設主管部門,個別道路工程可能需要找交通部門。但總的牽頭主管是人力資源部門。道理上說,建設和人力資源都可以,但習慣上首先找建設管理部門。
需要注意的有三個問題。一是改革后,具體管理一般下放到區縣一級,因此,如果要投訴,應該到區縣一級的主管部門。在這些部門里,都有專門機構受理。
二是雖然發生拖欠問題比較多,但總的看,其數量比過去少了很多,這與各級強力介入有很大關系,也與農民工自身維權意識增強密切相關。應該說,只要發生投訴,各級都很重視,查處的力度是比較大的。但前提是投訴還是要合理的證據,也就是說,平時務工時要多留點心眼。
三是解決農民工工資拖欠有一個基本原則,即工資必須有總包方按月足額發放到卡上,如果沒有做到,無論什么原因,只要拖欠,就要追究總包的責任。但現實中,情況要復雜得多。大家習慣由包工頭代領,一旦包工頭跑了,就非常危險了。雖然仍然可以追究施工企業的責任,但個人也不是一點責任沒有的。因此,要防止出現拖欠,最好的辦法是不要過分相信包工頭。
四是在目前情況下,發生拖欠很少有單一原因,往往非常復雜。其中最難的是工程量的認定和爭議,很多時候即使確實存在拖欠行為,但由于因各種原因導致無法確定工程量,難度就非常大了。
五是拖欠時間非常長的,問題就更復雜了。工程在建還問題不大,如果工程早已結束,甚至施工企業倒閉的,解決起來就更難了。現在有設置應急備用金的,但施工資料缺乏或無法認定,即使有錢也很難兌現。因此,時間長的除了動用法律手段,還需要多方面的手段。但可能需要較長的時間。
總體來說,到哪里投訴還不是最關鍵的,核心是農民工要進一步增強維權意識,多留心眼,多留證據,盡可能與信譽好的公司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