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正式回答這個問題之前,有一點需要我們格外注意-并不是所有的在職女性職工的退休年齡都為50周歲。不同身份、不同職業女性退休的年齡也是不同的,在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上面也會有不同的處理方式。下面結合樓主問題做具體分析,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一、如何判斷在職女員工的退休年齡?
首先,女性的退休年齡大致可分為三個階段,分別為45周歲、50周歲及55周歲。
1、女性員工退休年齡為45周歲的:涉及到特種工種退休的(即從事井下、高空、高溫、特重體力勞動和有毒有害的工種并達到一定的工作年限);
2、女性員工退休年齡為50周歲的:在企業所約定的崗位和工作職責中屬于非管理職能的,判斷為女工人身份的;
3、女性員工退休年齡為55周歲的:在企業所約定的崗位和工作職責中屬于管理職能的,判斷為女干部身份的;
在這里大家比較容易混淆的是在女職工和女干部身份的判定上面。關于兩者的判定事實上共經歷了兩個階段:
- 1999年勞動部頒發的勞社部發[1999]8號文件第一條中明確規定:“國家法定的企業職工退休年齡是:男年滿60周歲,女工人年滿50周歲,女干部年滿55周歲”,身份確定主要以女職工退休前的檔案記錄為準。如果記載的是干部身份, 那么退休的年齡就為55周歲,反之為50周歲;
- 2001年發布的國經貿企改[2001]230號文件中規定:“取消企業行政級別。打破傳統的“干部”和“工人”之間的界限,變身份管理為崗位管理。在管理崗位工作的即為管理人員。”從上述文件中我們可以看出,目前判斷女職工的原則主要依據女職工是否屬于管理或技術人員。
所以綜合以上兩個階段,目前各地區在判定女性退休身份時,會先人事檔案中的記載為主,如果檔案中明確記載了“干部身份”的女職工,即55周歲退休;如果檔案中未記載”女干部“身份,但是退休前最后一份勞動合同簽訂的工作崗位屬于管理或技術人員的女職工同樣需要在55周歲辦理退休手續。
二、女職工到了50周歲,社保還差三年應該怎么辦?
(一)判斷身份
如前文所說,不是所有的女性退休年齡都為50周歲,所以我們要先判斷自己的身份是什么。
1、如果我們是屬于干部或者管理技術人員,那么我們的退休年齡就為55周歲。我們就可以繼續讓企業為我們繳納養老保險。按照樓主所提,養老保險還差2-3年,等我們到了55周歲,正好滿足了領取養老金所規定的要求,直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即可;
2、如果我們是屬于工人身份,那么就相當于我們已經到了規定的退休年齡。養老保險的繳費年限還差2-3年,我們是沒有辦法直接領取養老金的。
(二)選擇適合自己的繳費方式
針對于企業職工來說,在達到退休年齡后如果繳費年限未達到十五年,我們是沒有辦法進行一次性補繳的,我們可以采取以下三種方式:
1、與現有企業進行協商,我們繼續留在公司工作,讓其為我們繼續繳納養老保險。如果協商成功,這是我認為最好的處理方式;
2、如果戶籍在工作的所在地,可以以靈活就業方式進行社保繳納,退休后相關養老金待遇與企業職工計算的養老金待遇一致;
3、尋找專門的人力資源社保代繳機構,掛靠其他公司進行繳納,繳滿15年后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當然需要我們承擔一部分掛靠費,每年大約1000元左右;
4、如果家庭經濟壓力比較大,可以選擇改繳納城鄉居民養老保險。當然,這種方法我并不建議已經繳納較長時間的職工養老保險的人群使用,并不劃算。
綜上所述:
關于女性養老保險繳費年限不足15年的問題,最重要也是最先需要我們確定的就是自身的身份問題。如果我們是女性干部身份,那么我們的退休年齡實際就是55周歲,這樣即使繳費年限還差2-3年,也不用著急,直接讓企業按月我們繳納就可以,到了55周歲,繳費年限也已經滿了15年,我們直接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即可;但如果我們是工人身份,那么我們繳費年限不足15年50周歲也是沒有辦法辦理退休手續領取養老金的,只能按月繼續繳納直到繳滿到規定年限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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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就是我對于這個問題的看法,感謝您的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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