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問題說明了我們城市快速路建設中存在缺乏前瞻性的弊端。城市快速路要想提高車速必須取消所有紅綠燈路口,實行全封閉化。有的城市采取的是全程高架橋加隧道的立體封閉形式,取得了應有的效果。而有的城市建的快速路 出于成本的考慮,沒有采用全程高架,只是采用了平面封閉加重要路口立交橋的構成形式。殊不知這樣的縮水版快速路,不但無法取得預期的效果,甚至是越建越堵。原因很簡單,這種平交且全封閉的快速路,會形成所謂的“快速路河”效應。就好像是挖了一條河,人為的阻斷了兩岸的正常交通往來,人們要想過這個快速河,只能繞道去那幾個大路口的立交橋,才能通過,本來數量眾多的小路口好比城市的毛細血管,起到了很好的分流作用,現在被完全阻斷,全部車輛人員擁向幾個可以通過的大路口,豈能不堵?即使這些大路口建友稱為交通樞紐的大型立交橋也無濟于事。同時,車輛在繞道的過程,不但浪費時間增加油耗,加重了污染,還大大增加了對道路的使用時間,擠占了本來就不富裕的道路資源,這也是造成平交快速路越建越堵的又一原因。因此今后在建城市快速路一定要全盤優化,不要再建平交快速路。現已建成的,也要根據兩岸的發展和交通需求,逐步改造成全高架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