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0歲了就不要折騰了吧,除非是實在是混不下去了,或者是犯了什么錯誤了,被單位主動開除的,那個是沒有辦法的范疇,除此之外,但凡是能混下去的,就要茍且偷生
這些年經濟形勢不好,實體這些都不好做,所以說有個體制內的單位做庇護,是相當不錯的了,現在還有很多的應屆往屆畢業生還在到處找工作,也就是說社會上不缺乏年輕的人力資源,你要想想你的替代性能有多強,放棄了事業單位還能不能再就業,當然如果家底殷實,大到不會到,那是另說。
話說回來,放棄事業單位這個想法和動作為什么二三十歲的時候不做呢,非要50才來搞,我覺得還是好好混到退休,或者提前內退,享受天倫之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