殷溫嬌,《西游記》中的人物 ,雍州鄠縣(今陜西戶縣)人,是當(dāng)朝丞相殷開山的女兒,生得“面如滿月,眼似秋波,櫻桃小口,綠柳蠻腰”,真所謂“沉魚落雁之容,閉月羞花之貌”。這位小姐還有個小名叫“滿堂嬌”,也就是濟濟一堂的人就屬她嬌美。
那天恰好這位殷小姐在拋繡球招親,而狀元陳光蕊游街的消息,身為當(dāng)朝丞相的父親想必已經(jīng)通知了小姐,因此當(dāng)日溫嬌小姐正站在彩樓上等著狀元郎騎馬到來。殷小姐的繡球打中了陳光蕊,兩人締結(jié)秦晉之好,陳光蕊被任命為江州知府。

老版《西游記》中的殷溫嬌
在陳光蕊到江州上任的路上,劉洪、李彪兩個艄公起了謀財害命之心,陳光蕊被推入河中,殷小姐被劉洪霸占,而劉洪拿著陳光蕊的官誥堂而皇之地到江州上任,殷小姐本想一死了之,但想到夫仇未報,又身懷有孕[1] ,只得暫且忍辱負重,后生下一男嬰,十八年后男嬰長大成人,就是唐僧,(也有說,殷溫嬌生下一男嬰后,把他放入江中一木板上,還寫了血書,請求看見孩子的好心人收養(yǎng)他。那男嬰后被一和尚收養(yǎng),在寺院中長大)他找到外公殷開山,帶兵捉住了劉洪、李彪兩個惡徒,陳光蕊也得龍王相助起死回生,本來一家團聚皆大歡喜,不過殷溫嬌小姐因為自己失節(jié),最終自殺身亡。
唐僧父母的遭遇是一個典型的“水賊占妻型”(劉勇強語)的故事。這類故事的標(biāo)準(zhǔn)形態(tài)是:一官員攜家眷由水路赴任,船主心生不良,將官員推墮入水害死,并霸占其妻或女,冒充上任。若干年后,官員之妻女或其子借機復(fù)仇。關(guān)于這類情節(jié),我們可以找到很多相同或相似的素材。比較典型的有唐傳奇《謝小娥傳》、宋元話本《張舜美燈宵得麗女》。在此,我們不想討論隱藏在這類故事背后的社會背景。我們關(guān)注的是,作為主要當(dāng)事人的溫嬌,在這故事中所扮演的角色。
過去,有關(guān)唐僧身世這一節(jié)鮮有人提及,現(xiàn)存最早的百回本甚至將這一節(jié)刪去,[2] 說白了,是為尊者諱。他們很難容忍作為佛學(xué)大師的唐僧竟有這樣一位“不潔”的母親。甚至作為敘述人的作者,對溫嬌自盡后眾人的反應(yīng)也只字不提,因為在一般人看來,對一位有違“婦道”的女人來說,沒有大加撻伐就已經(jīng)不錯了,更遑論會有什么褒獎呢?而事實上,殷小姐在這一故事中所表現(xiàn)出的堅韌意志足以讓眾多男性汗顏。為雪丈夫之仇,為全兒子之命,她忍受奇恥大辱,含恨度日,受盡折磨,身心均遭到嚴(yán)重摧殘。作為被侮辱和被損害的對象,她的所作所為可歌可泣,表現(xiàn)了一個偉大女性和母親的善良而高貴的品質(zhì)。這樣的女性怎么能輕易被人忽略呢?

陳光蕊和殷溫嬌
但如果將她的遭遇放在明代那個“餓死事小,失節(jié)事大”的社會環(huán)境中去考察的話,我們會發(fā)現(xiàn),對溫嬌的處理已經(jīng)是夠“仁慈”的了。《明史》卷302, “張烈婦”在大亂將臨之際對她女兒說:“婦道惟節(jié)是尚,值變之窮,有溺與刃耳。”面對突發(fā)事件,為了保全名節(jié),婦女只有自盡的份。母親對女兒的這番“教導(dǎo)”讓我們不寒而栗。正是有如此深厚的禮教傳統(tǒng)為基礎(chǔ),我們也就不難理解,當(dāng)溫嬌知悉丈夫被害后,要以死殉夫了。但正所謂“節(jié)”“孝”不能兩全,由于溫嬌此時已有身孕,事情便變得復(fù)雜起來。如果自盡全節(jié)的話,固然能夠博得一個節(jié)烈的美名,但對陳家來說,便要冒斷子絕孫的危險。而對于死去的陳光蕊來說,更沒有人為他沉冤昭雪了。此時,失節(jié)變成了“小義”,而為陳家保留血脈和為丈夫報仇成為了“大義”,這正是溫嬌忍辱偷生的強大精神支柱。馮夢龍曾在《情史》卷一“情貞類”補遺中發(fā)過一段議論:“婦人自裁,乃夫死后第一干凈事,況迫于強暴,計無復(fù)之者乎!若所夫尚在,又當(dāng)委曲以求再合,非甚不得已,不必悻悻懷怒,爭尋結(jié)局以明志也。”馮氏的這段話,既強調(diào)了守節(jié)的重要性,同時也網(wǎng)開一面。雖然這個“不得已”還比較含糊,但可以確信的是,溫嬌的遭遇應(yīng)該歸于此列。
生不如死
必須說明的是,雖然溫嬌活下來了,但這種茍且偷生事實上是生不如死,因為在她內(nèi)心世界,正忍受著難以排遣的的痛苦的煎熬。小說中,溫嬌對父親的一番表白鮮明地體現(xiàn)了這一點:

殷溫嬌
丞相直入衙門正廳坐下,請小姐出來相見。小姐欲待要出,羞見父親,就要自縊。玄奘聞知,急急將母解救,雙膝跪下,對母道:“兒與外公,統(tǒng)兵至此,與父報仇。今日賊已擒捉,母親何故反要尋死?母親若死,孩兒豈能存乎?”丞相亦進衙勸解。小姐道:“吾聞‘婦人從一而終’。痛夫已被賊人所殺,豈可 顏從賊?止因遺腹在身,只得忍恥偷生。今幸兒已長大,又見老父提兵報仇,為女兒者,有何面目相見!惟有一死以報丈夫耳!”
盡管有殷丞相這樣開明的父親和陳玄奘這樣理解母親苦衷的兒子,也不能使她從深深的負罪意識中解脫出來。
小說中曾提到過溫嬌的三次自盡。第一次是要殉夫,但考慮到孩子和為丈夫報仇,沒有付諸實施,主要是因為有一個強大的信念在支撐著她;而第二次則有所不同,此時,丈夫的血海深仇已報,對于她來說,生存的意義已經(jīng)沒有了,故而這次她是從容面對死亡,不過在父親殷丞相和兒子玄奘的苦苦哀求下,暫時沒有付諸實施;第三次則是獲悉丈夫死而復(fù)生后,此時應(yīng)該是苦盡甘來,合家共享天倫之樂了,但對于溫嬌來說,此時她的使命已經(jīng)完成了,崇高的使命感已讓位于深深的負罪意識。溫嬌以她的死,既保存了自己的名節(jié),也為家人贏得了足以旌表的名譽,然而不免殘酷了些。
分析總結(jié)
在對待溫嬌自盡這件事上,作者的安排雖令讀者于心不忍,然而卻真實地遵循了社會生活的真實邏輯。死比活好,死了是烈婦貞女,活著卻永遠都是戴罪之身。因此她的死,幾乎是她所能選擇的最好結(jié)局,既符合禮教下多數(shù)女性的價值選擇,又滿足了社會對女性的期望。溫嬌的別名叫“滿堂嬌”,“嬌”與“驕”同音,作者用這個名字當(dāng)然有其用意。
作者是以滿懷贊賞的心態(tài)看待她的從容平靜的死去。她的死,是值得全家滿堂驕傲的。在那樣的社會里,像溫嬌這樣以死贖罪不正是家庭、親朋好友和整個社會引以為自豪和驕傲的嗎?
故事疑點編輯
電視劇《西游記》中唐僧出世前,父親被船夫推入水中,母親哀痛欲絕,一對才子佳人慘遭厄運。令人惋惜。后來細看小說,卻發(fā)現(xiàn)這一段故事?lián)渌访噪x,離奇詭異,嚇出一身冷汗來。[3]
疑點之一
殷溫嬌是個母性與妖性并存的女人。

影視形象
西游記第九回:唐僧的父親陳光蕊是新科狀元,被宰相之女殷溫嬌拋中繡球,雙喜臨門回鄉(xiāng)接了老母一同江州赴任。不料赴任途中被船夫打死推入江中。
此時殷小姐已有身孕,生下玄奘后:“小姐暗思:此子若等賊人回來,性命休矣!不如及早拋至江中,聽其生死。倘若皇天見憐,他日還得相逢。”但恐難以識認(rèn),即咬破手指,寫下血書一紙,將父母姓名、跟腳緣由,備細開載。又將此子左腳上一個小趾,用口咬下,以為記驗。
拋至江中、寫血書這些情節(jié)常見于古代戲劇作品。但匪夷所思的是她一口咬下嬰兒的腳趾頭,簡直太嚇人了。不過是為了留待日后相認(rèn),印象中最狠不過瓊瑤在嬰兒身上燙個梅花烙,還有這等殘忍的做法嗎,天下哪有這樣的母親?這分明就是妖的行為啊。這和電視劇中馬蘭扮演的溫婉嫻淑,美麗端莊的殷小姐,差距實在太大了。吳承恩只用一回寫唐僧的身世,故事雖寥寥,詭秘的地方卻很多。[4]
疑點之二
唐僧父親被害,可能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陰謀。
殺害陳光蕊的是船夫,他叫劉洪。整個事件看起來十分可疑。

殷溫嬌與劉洪
其一、吳承恩這樣描寫劉洪第一次出場:只見稍水劉洪、李彪二人,撐船到岸迎接。稍水就是撐船的人。可疑的是“迎接”二字。既是迎接,必是特別派來的或是相熟的。要不一個普通的載客渡江的船夫只消說等候、雇用。沒有迎接的道理。
其二、劉洪起狼心緣于殷小姐的美貌。如果是一個普通的船夫,殺人之后必然掠財奪女隱姓埋名遠走他鄉(xiāng),怎還能堂而皇之冒名頂替。船夫和狀元僅僅是相貌差異嗎?學(xué)問、談吐、乃至氣度、舉止都不可能仿冒啊。
其三,丞相女遠嫁,江州州主上任,怎會無一婢女跟隨,劉洪只殺了一個書童就萬事大吉了?這狀元與千金一干仆眾等,若一個船夫殺將開來,哪里這么省力。分明是挑個最主要的殺了了事,其他都不敢吱聲罷了。
其四、看劉洪打死了光蕊,把尸首推到水里,一把抱住殷小姐說:“你若從我,萬事皆休。若不從時,一刀兩斷。”聽這話,“萬事皆休”,好大的口氣,一介船夫殺人如殺雞?可見劉洪背景不簡單。其次“一刀兩斷”,若是初次見面,怎么會說“一刀兩斷”,這不是很明顯說明,倆人早就認(rèn)識嗎,早有私情嗎。
其五、劉洪冒名十八年,人物言辭得當(dāng)、行事果決,絕非一個普通的船夫所為。其次他對殷溫嬌也十分寵愛。殷溫嬌待他也是言語溫和,不像是殺夫仇人那般痛苦不堪的樣子。如此看來,兩人也可能是舊相好,否則不可能如此應(yīng)對自如,婦唱夫隨。種種疑點,都讓人覺得這更像是一場精心策劃的陰謀。吳承恩可能在最后定稿時隱去了不少細節(jié)。
疑點之三
唐僧外公為何十八年隱忍不發(fā)。
唐僧的外公殷開山是當(dāng)朝宰相,位高權(quán)重,卻不見他為女婿報仇,女兒改嫁他人也不加干涉。難道他十八年不曾與女兒女婿見面,難道是木已成舟,難道是家丑不可外揚。直到十八年后,殷丞相奏明唐王,王親自下令剿除賊寇,這才發(fā)兵江洲。只見他動用了御林軍六萬,曉行夜宿,星落鳥飛。如此大軍壓進還不敢冒然進攻,先說服了江州同知、州判兩人提兵協(xié)助,方浩浩蕩蕩、金鼓齊鳴,深夜圍了劉洪衙門。這哪里是殺個船夫,分明是在剿滅謀反者嗎。如按此推斷,劉洪有可能是唐王族成員之一,或是江州的某一霸王。
疑點之四
唐僧報仇后,殷溫嬌為何要自盡。
殷溫嬌被劉洪霸占十八年,毫發(fā)無傷,婦唱夫隨。但她很會做戲,每次出場,都是聲淚俱下的尋死鬧劇。第一次在劉洪面前,見他打死了丈夫,便要將身赴水。被劉洪一把抱住。第二次十八年后父親領(lǐng)兵攻入劉府,殷小姐羞見父親,就要自縊。被眾人勸慰。第三次,劉洪伏法,大仇已報,殷小姐江邊哭奠光蕊,又欲將身赴水。被玄奘扯住。
眼淚自然不假,只是次次當(dāng)著眾人面,尋死覓活的,不過是女人博得同情的小手腕罷了。
最終結(jié)局
最后殷小姐的結(jié)局頗為諷刺。大團圓的背景中,陳光蕊隨朝理政,玄奘寺內(nèi)修行,唯獨她,書中輕飄飄一筆:后來殷小姐畢竟從容自盡。
從容二字看似隨意,用意卻深。這十八年里,殷小姐和劉洪溫柔度日,享盡榮華富貴。她若有良知,為什么不再寫血書?不一紙訴狀告到王庭,不捍衛(wèi)自己的尊嚴(yán)?若是普通女子,和殺夫殺子的仇人朝夕相處,非瘋即死了。她倒沒心沒肺,只是偶有思念,偶然做夢落淚。再看看她的婆婆,十八年中,蝸居破窯乞討為生,眼睛都哭瞎了。
殷溫嬌的末日估計不好過,無論是禮教還是婦德,面對唐僧和陳光蕊,她恐怕都沒臉再活了。背負著這種良心債和眾人鄙夷的眼神,也只好趁著月黑風(fēng)高找一處僻靜地,一根繩子悄悄了結(jié)了。
作者意圖
吳承恩刪刪減減,將這段極具戲劇性的故事濃縮在一回里面,許是為了給唐僧留點顏面吧。可冥冥中還是留下了不少蛛絲馬跡。取經(jīng)路上無數(shù)妖魔,誰說都在荒野密林,人世間這樣的妖太多了。唐僧不是凡人,可惜原本也是妖孽所生。[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