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因債務問題,被法院抓了,周律師給你支招,正確應對!
因債務問題被起訴,屬民事糾紛,一般不會涉及刑事責任,不會被法院抓的。
如果沒有犯其他的事,僅僅是因為債務問題,被法院抓了,則從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以及具體的司法實踐來看,可能是以下幾個方面的原因。
一、民事強制措施:拘傳。
民事訴訟中的拘傳,是指應當到庭參加民事訴訟活動的當事人,經人民法院傳票送達,拒不到庭應訴的,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對其采取強制措施,強制其到庭參加訴訟活動。
如果是因為債務問題,被法院拘傳,強制參加訴訟,只要配合法庭的審理活動,遵守法律紀律,開庭結束后,就可以自由了。
二、因妨害民事訴訟活動、違反法庭紀律等,被法院給予司法拘留的處罰。
民事訴訟活動中,當事人有妨害訴訟活動行為,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依法可以對其處以罰款、司法拘留等處罰。
如偽造、變造證據,嚴重干擾訴訟活動等。
在法庭開庭審理過程中,不遵守法庭紀律,不聽勸告,或者沖擊、哄鬧法庭,辱罵毆打訴訟參與人員等,情節嚴重的,人民法院均可以對其給予司法拘留的處罰。
司法拘留,一般15天以內。因這兩類原因被司法拘留的,期滿后會被釋放的,只要不再犯,不會再有事的。
三、執行過程中,轉移、隱匿財產等不配合執行,被司法拘留。
因債務問題被起訴,案件進入執行階段后,被執行人不配合人民法院執行工作人員的執行工作,逃避、躲藏,“玩失蹤”,讓法院執行工作人員找不到人,或者轉移、隱匿財產,以及暴力或者以暴力相威脅,抗拒執行等,這些行為,都可能被法院采取司法拘留措施。
這類司法拘留,最長也不會超過15天,期滿會被釋放的。
當事人如果早些履行還款義務,經人民法院決定,還可能被提前釋放。
四、涉及刑事犯罪,被采取刑事強制措施。
因債務問題被起訴,涉及到刑事犯罪,可能有兩個方面。
1、涉嫌拒執罪。
拒執罪,即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
在人民法院執行過程中,當事人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決、裁定確定的義務,性質惡劣,情節嚴重的,構成拒不執行人民法院生效判決、裁定罪,簡稱拒執罪。
2、可能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等其他犯罪。
當事人因債務問題被抓,司法實踐中,還可能因為涉嫌詐騙、敲詐勒索等其他犯罪。
按刑事訴訟法的規定,這類犯罪屬公安機關管轄,但由于是在人民法院審理民事訴訟活動中發現的,一般先由人民法院對犯罪嫌疑人采取強制措施,再依法移送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辦理。
這樣,外界不清楚這種專業的刑事案件管轄規定,誤以為是法院抓了人。
對于涉嫌犯罪了,只能等待辦案機關處理,自己好好配合。
總結
因債務問題被起訴,還被法院抓了,原因可能多種多樣,具體的因被抓事由不同,處理和應對措施也不一樣。
以上系根據我國現行法律法規和司法解釋的規定,結合具體的司法實踐,分析和羅列出的各種可能,以及應對措施,希望有所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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