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轉債就是可以轉換成股票的債券,散戶當然是能玩的。
可轉債因為前段時間太瘋狂了,突然暴漲暴跌,把資本市場的監管者嚇一跳,所以才出了不少政策,避免市場因為惡意炒作,造成投資者大面積虧損。
2020年10月26日,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普通投資者將無法申購或買入可轉債!
可轉債新規主要內容:
1、普通投資者在2020年10月26日起,參與可轉債申購、交易的,應當以紙面或電子形式簽署風險揭示書并開通權限。
2、專業投資者無需開通權限,可直接辦理
3、2020年10月26日未簽署風險揭示書的普通投資者,不能買入或申購可轉債,但持有可轉債的投資者,可以選擇繼續持有、轉股、或賣出。
4、轉債權限開通的要求:
(1)保守型投資者不可開通可轉債交易權限
(2)謹慎型投資者只能臨柜開通轉債權限
(3)穩健型、積極型、激進型的投資者既可以網上開通權限,也可以臨柜開通。
通過加強風險教育,讓投資者認識到可轉債的風險,區分可以參與可轉債交易的投資者,使一些不能參與可轉債交易的投資者排除掉,避免他們遭受重大損失的風險。
另外一日之內暴漲176%的正元轉債震驚市場,證監會就開始監管,正元轉債停牌核查。
同時深交所出臺不少新規:深交所近日發文完善可轉換公司債券盤中臨時停牌制度,新規則于11月2日起施行。
根據調整后的臨停制度,無價格漲跌幅限制的可轉換公司債券競價交易出現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對其實施盤中臨時停牌措施:一是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20%的,臨時停牌時間為30分鐘;二是盤中成交價較前收盤價首次上漲或下跌達到或超過30%的,臨時停牌至14:57。深交所規定,盤中臨時停牌具體時間以深交所公告為準,臨時停牌時間跨越14:57的,于當日14:57復牌,并對已接受的申報進行復牌集合競價,再進行收盤集合競價。
多舉措實行后,可轉債的爆炒熱度馬上降低,超過30%漲幅已經基本被杜絕了。
雖然出臺這么多政策后,可轉債看似熄火了,實際上是讓可轉債回歸正常。
可轉債很多優勢是其他投資品種難以具備的。
1.可轉債的債券屬性,讓投資有債券的屬性。可轉債本質是債券,都有到期付利息的要求,只不過相對于其他債券利息比較低。所以沒有被爆炒的可轉債的安全性是非常高的,爆炒過的可轉債那就當做股票看了。還有高于130的可轉債,上市公司都會逐步的出臺強制轉股的操作,或者強制贖回,其實就是為了少付利息或者到期贖回本金。
2.可轉債的轉股屬性,讓可轉債具備股票的屬性。當股票標的價格被大幅炒高,而股票的價格開始高于轉股價,可轉債的走勢將跟著股票的價格走勢水漲船高,同步性比較強。因為股票進入轉股期,股價又高于轉股價,可轉債可以隨時按一定比例轉換為股票。所以在正股漲停難以購買的時候,其可轉債是難得的標的。
3.可轉債讓上市股市股東有意促進可轉債轉股。如果可轉債變成股票,則上市公司不用還錢了,上市公司當然想盡一切辦法促進可轉債轉股。如果股價持續下行,上市公司也會想盡辦法下調轉股價,來盡可能實現可轉債的轉股。
當然有優勢,我們也要說下劣勢,股價嚴重低于轉股價的可轉債可能會長期低迷。一旦股價長期低于轉股價,轉股的希望就很低,就是個純債券了,除非上市公司降轉股價,否則可轉債長期處于低位不動,投資價值不高,可轉債有6年存續期,一年不動也很正常。但是安全性還是有的,可轉債違約可能性很低,幾乎到目前來說還沒有。另外就是追高可轉債就有和股票被套一樣的風險,不能輕易追高,特別是當可轉債的價格大于130以后,一旦被套,而又碰到上市公司要求強行贖回,必須認賠割肉,否則可能損失更大。
總體上來講,站在投資者角度來看,可轉債是一個比較好的投資品種,深入研究必定有所收獲。
歡迎關注我,每日分析市場機會,十多年投資顧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