都是因房因錢惹的。這事,看著是合法卻不合理。低法,兒女都有繼承父母遺產的權利。姑姑要與你父親分你奶奶留下的房產是合法的。但要說合理,法與理是有區別的,不是同一的,有時合理又合法,有時會法不合理,有時理不合法。你這事,就是合法未必合理了。
在我國,習慣男娶女嫁的多。女外嫁隨夫,一般不會再爭要娘家房產物產錢財等。除非父母在,父母主動要給外嫁女的,哥弟爭不得。在農村,外嫁女更不會回娘家爭房產了。但在這幾十年來,隨著城鎮房地產嗎不斷升值,那是一筆可觀的大額錢財后。外嫁女回娘家爭房地地產錢財的不少了。你姑平時不怎么贍養奶奶,是她不盡義務,但她要求分奶奶的房產是有法可依的。如果你奶奶的房產在農村老家,你姑還安爭,說明你姑真不懂事,不知好歹,會被人恥笑的。如在城鎮,值幾十萬甚至幾百萬,那不爭就太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