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村集體的重點是清理農村集體 資產,包括村集體建筑物、設備、房屋、機器、集體建設用地、機動土地、“四荒”地、魚塘等等集體資產,長期非法侵占的要堅決打擊,有承包合同的依法收繳承包費,沒有合同的要規范合同,違法侵占集體資產的要依法退出,并且上繳費用。首先個人申報,鎮鄉“三資”管理辦審核,不依法依規退出或者上繳承包費的,按照黑社會性質由公安、法院、檢察院按法律法規依法處理。
這里重點說一下土地,建設用地、機動土地、“四荒地”都是村集體資產,但這中間牽扯到太多,必須區別對待!
“四荒”地,即荒山、荒溝、荒丘、荒灘。這類土地一般是宜糧則糧,宜樹則樹。“當年的原則是誰開荒誰受益”,在1998年國家出臺政策,實施退耕還林后,必須確保退耕農戶享有在退耕土地和荒山荒地上種植的林木所有權,并依法履行土地用途變更手續,由縣級以上人民政府發放權屬所有證明。
在確定土地所有權和使用權的基礎上,實行“誰退耕、誰造林、誰經營、誰受益”的政策。農民承包的耕地和宜林荒山荒地造林以后,承包期一律延長到50年,允許依法繼承、轉讓,到期后可按有關法律和法規繼續承包。
這里沒有提到種糧的“四荒”地,所以只能承包,村集體收承包費或者村集體象征性的給點錢,然后分給沒有沒有土地的新增人員。
機動土地。這個土地在村里占比較大,但是這類土地現在一般都承包給了私人或者被私人占有。嚴格來說,機動土地都是宜糧土地,這類土地多數承包給了新增人口,在“規范二輪承包經營權”時,但是這類土地多數沒有確權到私人名下,確權在了村集體名下,這就出現了村民種地,村集體領補貼。嚴格來說,按照國家政策,承包村民是要交承包費的,也領種糧補貼。但現在大多數村,實行農民種地,不領補貼也不交承包費。不是新增人口,土地又多的機動土地,村集體是可以收回的。你也可以同村里簽定承包合同,交承包費。
建設用地。這個比較簡單,建房建廠都可以,你必須交錢給村里。
今年是國家下重拳整治“三資資產”的一年,看似簡單的土地問題,其實復雜的很。沒有土地的朋友,今年可以申請村里分你一點土地了。畢竟村里有收回的荒地或者機動土地了。
非法占有集體資產的你可要想好了,不要以身試法。該退的退,該簽合同繳費的也必須規范執行了。鄉村打黑除惡在繼續。
你身邊有被人侵占的集體資產嗎?你們村是如何處理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