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合國,是人類通過對“兩次世界大戰”深刻反思的產物,是人類思想與理性不斷進步的重要成果。它是人類共同活動的大家庭,也是處理國際事務和解決國際爭端的重要平臺,更是維護世界永久和平的重要機制。其組織所公布的《聯合國憲章》已成為國際社會的共同行為準則。其宗旨與目的就是維護世界和平及安全;保障各會員國主權之獨立;促進和改善基本人權;采取各種方式消除和平隱患;防止和制止侵略并化解紛爭;通過國際合作,解決國際社會之經濟、文化、環境、疫情及福利等具有國際性影響之問題。總之,聯合國實際上就是國際社會最高階的“活動中心”。因此,聯合國的價值非常重要,其各項“職能”只待加強,不能弱化。要充分發揮其內部組織(聯合國大會、安理會、秘書處、經濟及社會理事會、國際法院等)之功能作用,讓其更加適合二十一世紀人類發展之需要,讓它為人類和平、發展與進步真正發揮更大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