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傳統觀念中,我國農村農民一直不交養老金,改革開放前,農村有合作醫療,赤腳醫生,分田到戶后就沒了赤腳醫生。隨著工業化的發展,有些進了工廠的農民工,企業開始為穩定優秀職工,對好的職工進行企業職工養老保險,但在家務農的打短工的,自由職業的,個體戶等也一直都不交,上面也沒有政策可以交,真正放開企業、私企、個企、包括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在編干部交納養老保險,是在2003年前后,由于農村農民思想保守,以前政府宣傳力度不夠,所以絕大多數農民都沒交。
隨著社會的發展和時代的變化,加上近幾年政府加大了社會養老保險的宣傳力度,農村農民也逐步認識到了交養老金的必要性,但許多農村農民己過了交費的黃金期,沒有養老金的絕大部分農民都己過了六十周歲,他們身體好的還能種田干些家務,身體不好的可以說舉步艱難,沒有退休金也沒有什么積畜,靠子女給點,還要看看子女本領的條件和孝順程度,不能細說,沒見過的不知道什么。苦、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