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老公和他前妻生的孩子,也就是你的繼子,你就是他的繼母。按照我國的法律規定,親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繼子女,都于子女范疇,其法律地位相同,作為他們的父母(養母,或繼母,下同),有撫養他們的義務。當然,他們有贍養父母的義務,也有繼承父母財產(遺產,下同)的權利,都是父母財產的第一順位繼承人。
繼子女是否能繼承再婚父母的共同財產?主要取決于其父母再婚后,有沒有對他盡撫養義務(注意不是他有沒有,對再婚父母盡贍養義務哈)。如果再婚父母對該繼子盡了撫養義務,那么該繼子就可以繼承,再婚父母婚后的共同財產。
舉個例子吧,如果你老公和他前妻生的孩子,很小就和你們生活在一起,你和你老公肯定對他盡了撫養義務。那么該孩子按理,就可以繼承你們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反之,如果這個孩子隨你丈夫的前妻長大,你們又沒有盡撫養義務,或者你和你丈夫結婚時,該孩子已經成年。那么他就無權繼承你們夫妻婚后的共同財產了。
不過,關于財產的繼承,除了按血緣關系或撫養關系,形成繼承關系外,其實自然人還可以根據自己的意愿,用遺贈或遺囑的方式,來處理自己的財產。也就是你們想把財產給誰就給誰,不管他是繼子也好,親生子也罷,甚至咨有沒有血緣關系都可以,只要是你們自己的意愿就行。
而如果你們沒有訂立這種遺贈或者遺囑,那么你們的財產(包括婚后共同財產),在你們走后,就得按遺產繼承順位關系來繼承了。當然了,當你們了走后,如果該繼子,按理不能分你們婚后的共同財產,但在沒有遺囑的情況下,他可能也會分到一部分你們的共同財產。因為這個共同財產,到時候其實也是可以分割處理的,而他分他父親的那一份,應該是理所當然的。當然他該分多少,可能還得取決于他有沒有盡贍養義務,其他繼承人的實際情況等。
總之,如果你們生前沒有處理自己財產(包括夫妻共同財產)的遺囑,那么你老公和他前妻生的孩子,或多或少都能分到你們的一些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