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要先說說家妓是什么?家妓來源在戰國時代。趙呂不韋,曾以家姬,贈秦令郎子楚。什么叫“家妓”呢?王書奴先生在《中國娼妓史》中這樣定義:“家妓,便是蓄養在家庭中的**,而不是在坊曲的。家妓大半是能歌舞樂曲的,……其地位似介于婢、妾之間。”臺灣李敖先生在《且從青史看青樓》中說得更為簡捷明白,“家妓是養在豪門中的**,算是自備的歌星、舞女兼酒家女。”兩種表述,其內在是相同的。
現代人中,以為家妓便是“小三”,其實這種說法是過錯的——家妓等于奴婢,沒有自在可言,但比奴婢文化水平高,可以說奴婢是主人的東西,而家妓呢?完全是主人的私人用品,淪為主人的玩具!玩具?那不整天跟著主人屁股吃喝玩樂嗎?這你又認為錯了,家妓僅僅豪門貴族錢、權的標志,多多益善,而家妓的命運其實是挺慘的,正所謂人不如狗。
達官貴人,多養家妓。唐朝大詩人白居易也不例外,他給咱們的感覺便是一個謙謙君子,文弱書生,殊不知白居易家里也養著不少家妓,從“十載春啼變鶯舌,三嫌老丑換蛾眉”這句詩不難看出,白居易在10年時間里, 換了3批家妓,真不知道風燭殘年的白居易面對十八九的家妓們有什么資歷嫌老!到了宋朝,文人士大夫們也盛行起了養家妓,日子過得比較清貧的大文豪蘇軾,家里有家妓數十人,(主要是歌舞妓),歐陽修家里也有,就連朱熹也禁不住這樣的誘惑,竟然找了2個尼姑出家,做為家妓養著,養小三,因為“小三”只能滿意低層次方面的譽為,而這些家妓熟悉一定的琴棋書畫的女人,她們可以滿意主人更高層次的精神需求。到了元朝,由于元朝的貴族們大多是放馬養羊出身,沒有什么檔次,也就不養家妓了。
家妓的命運一般十分凄慘,遇到不好的主人,經常是挨打受罵。
史上曾記載有些官僚、貴族在冬天手冷,不近火,卻把手伸進家妓的懷中取暖,稱之為“肉暖爐”;在冬天時讓一群家妓圍著他,叫“肉屏風”;吃飯時不必桌子,而叫家妓手捧菜肴,站在周圍,叫“肉臺盤”:吐痰不必痰盂,而讓家妓用手接;明朝奸相嚴嵩之子嚴世藩為之更甚,將美家妓的“功用”開展到了極致,他想吐痰了,放著好好的痰盂不必,命家妓跪在地上,張開櫻桃小嘴接下他的污穢之物,這種家妓謂之“美人盂”;宋朝有個叫楊政的家伙最為憎惡,竟以虐殺家妓為樂——這個可能是歷史早期變態SM了吧,不SM再重口味的至少是兩邊自愿,還有活命。而虐殺家妓完全便是社會的變形風氣。
在貴族的眼里,家妓儼然等同于沒有愛情的東西,或者視為服務型機器人,召之即來揮之即去,假如能成為主人的妾還算過得去,但這僅僅對極少數美女而言罷了,這便是封建社會的悲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