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生死亡這樣的意外事件,對家長的打擊是沉痛的。
但脫離家庭來說,意外死亡是時有發生的事情,我們要客觀對待。
人死為大,社會對家長的憐憫和包容是容易和時有發生的,但并不代表他們沒有下限地尋找理由是合理的。
我說的是沒有下限,不包括合理訴求。
悲劇發生后,我們來試著分析一下家長的心態。
孩子突遭不幸,作為親人,要給他討回一個公道。
孩子突遭不幸,作為家長,白發人送黑發人,一時無法接受失了心智,遷怒于和孩子有關的任何人和事。
孩子突遭不幸,作為家長,必須面對現實。而有些家長認為,唯一的彌補就是金錢,只要和孩子有接觸的單位和個人,都別想躲過。
顯然,第一種是值得提倡的,這是給逝去者的公道,給掙扎在塵世中的親人的安慰。
第二種不值得提倡,但是也可以理解,予以包容等大家冷靜下來,沖突糾紛也就緩解了。
第三種就有些利己主義了。若是能按照交通事故這樣,把責任進行劃分,那也說得過去,但現實往往是會用一些卑劣的手段的。
再者,交通事故的劃分就公平嗎?
有所體驗的人應該知道,處理交通事故的精神理念,是向著弱者和視風險承受能力不同而有所傾向的。
甚至是向著有保險報銷的方面傾斜的。
也就是把個人承擔的損失降到最低,爭取讓保險公司這種靠著均攤的形式轉嫁損失;實在不行才會讓有財力承擔者多承擔一些。
看到了吧,絕對的公平是很難實現的,也是不適合現實的。
所以第三種思維,往往就變成了一種沼澤地的狀況,涉事各方都會痛苦不堪,疲于應付,最后不得不找有公信力機構出具的裁決。
再回到主題,老師應該承擔怎么樣的責任?
從教育角度出發,老師批評教育孩子是理所當然的。
別說小孩子被批評,我們大人幾十歲了,在沒做好工作的時候是不是要被批評?
大人的臉皮重要還是小孩子的臉皮重要?
小孩子接受不了批評,怎么步入社會?
不要說大人的臉皮厚,承受能力強。
那我可以說小孩子更應該適應這種規則,從小訓練抗打擊能力,他的承受能力才會越來越強,以后步入社會會更有適應能力。這不正是我們的教育應該做的事情嗎?
老師正常的批評教育當然沒有問題。
但老師如果逾越了正常批評教育的范疇,進行人身攻擊,進行精神折磨等完全有悖于師德師風的行為,那么肯定是要接受懲罰的。
有違師德,而且比較惡劣,不把他清除出教師隊伍,難道還等著他繼續禍害祖國的花朵嗎?
但這種惡劣的情況是極少數,大多情況下,也就是說幾句重話而已。
有些重話有傷害性,但并沒有惡意,能觸及學生內心深處,這就像是一劑猛藥,治病的同時有風險。
這種情況我們就很難評斷了,最好由專業機構裁決。
所以奉勸一些老師,像這種猛藥,最好不要用。
除非你和孩子的父母溝通很到位,孩子父母支持這樣做,而且配合老師注意孩子的反應,孩子如果真的接受不了,家長要及時疏導。
還是和服用猛藥一樣,陪床的總得時刻觀察病人的反應吧,出現異常情況及時處理吧!
說到最后,孩子是父母最關心的人,但不要等到悲劇發生之后再去做這些無謂的事情。
大家都想給孩子最好的生活,但是資源肯定是不一樣的。
你只能給孩子最基本的生活和學習環境,人家可能已經帶著孩子環游世界了。
你能給孩子報各種補習班,人家可能已經找到了專家級別的大師級人物進行專業輔導了。
你覺得能夠把孩子送出國已經很厲害了,但人家已經讓孩子鎖定了世界頂級名校……
這種資源的比拼,是大多數人無法改變的。
而大家都能給予孩子的,恰恰是最基本的陪伴。
這一點是最重要的,也是被大多數人忽視的。
接受孩子的平庸并不可怕,讓孩子平凡地度過一生也不是什么失敗。
蘇東坡都希望自己的孩子“惟愿孩兒愚且魯,無災無難到公卿”,但這可能嗎?
多陪陪孩子,不要讓孩子感受到情感的缺失,自以為提供的各種資源和經濟基礎是最重要的,但在孩子眼里并不認同。
有一個朋友閑聊的時候,他對自己的父親極為懷念,但他的父親在我們常人眼里,是極為不合格的。
他的父親在孩子年少時,欠下巨額賭債,但他只要和孩子在一起,就能滿足孩子的各種需求,朋友至今記得父親的錢只夠買一碗飯,他吃飯父親喝湯的情形。
朋友本來可以上大學的,但父親患病在床,家里債臺高筑,他毅然選擇放棄學業打工應急。
多年來他不恨父親,反倒是感激父親沒有拋棄他,在他年幼時給了他足夠的陪伴。
這雖然是個例,但我們捫心自問,我們對父母給我們提供的資源滿足嗎?
無論富貴寬裕還是拮據,大家都已經接受了吧。
但對于父母在我們還需要攙扶的年紀,他們沒有做出讓我們有記憶的事情,是不是會記憶猶新?
我們尚且如此,孩子也應該如是吧。
多找找自身的問題,少找別人的問題,這是一種生活的睿智。
因為自身的原因我們可以解決,別人的問題我們很難解決,徒增煩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