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云社三個發展階段,只有后面兩個階段有工資,并且會給員工買社保,但后兩個階段的員工待遇又差距極大,導致了人員穩定性也相差極大。
第一個階段,沒有工資,只有出場費。

德云社最早叫文記德云曲藝研習社,郭德綱李菁是兩個比較固定的演員,張文順算是穴頭,有錢有人脈還有興趣,他才是北京相聲大會真正的靈魂,沒了張文順郭德綱也就只能在琉璃廠京味茶館那種地方流竄,還得提防被女觀眾的爺們追打。
這時期的草臺班子演員都是到處攢,當時郭德綱跟天津老先生的關系還沒那么差,像劉文步尹笑聲佟有為馬樹春等人,都去北京相聲大會走過穴,而且對郭德綱也是各種捧。郭德綱當時也是按照最高標300一場給的老先生,當然這也不是說郭德綱多么大方,而是人家就那個價,少了請不來。后來因為郭德綱擅自錄音錄像,這在天津小劇場是極大的忌諱,再者郭德綱還刻成光盤去賣,于是尹笑聲跟劉文步跟郭德綱決裂。郭德綱在小劇場各種編排劉文步,說劉文步給他下跪,還出書曝他過去勞改的黑料(這里要說明一下,劉文步不是去監獄,而是特殊時期去了勞改農場,事由是男女不正當關系,不是郭德綱說得那么玄乎)。劉文步則在小劇場罵郭德綱,諷刺他的太平歌詞是二人轉,一嘴的評戲味兒等。

其實當時的德云社管理確實一團漿糊,沒有正經的規章制度,也沒有合理的分配方案。郭德綱成為最大的蔓兒之后,張文順也退居二線,原本相聲大會的管理職能,也逐漸被郭德綱家族接管,于是在分配上郭德綱家族的話語權越來越重,不平衡也就出現了。
當時郭德綱之外,出場費最高的是何云偉李菁,但也就一場300~500,曹云金跟徐德亮屬于第二檔,每場150元,專場另外算,其他徒弟要么50~100每場,要么就是免費打工仔,負責撿場和打雜,德云社管吃住,補貼少量交通費,比如岳云鵬跟孔云龍這種。
這個時期郭德綱家族之外的小演員,必須接外活才能填補開支,德云社只是他們用來刷人氣的地方,何云偉李菁曹云金劉云天徐德亮王文林都是這種狀態。
而當時郭德綱其實也鼓勵員工接私活,包括用人氣變現等各種渠道,徐德亮出書都是郭德綱寫序,就因為德云社一個月能給的就幾千塊錢。

2006年德云社完成了工商注冊,王惠跟王俁欽持股,德云社開始正式的企業化管理,分配制度進一步分化。
2008年德云社出臺了第一份勞務合同,約定了給員工購買五險,但員工沒有底薪,五險的費用要從演員的演出費中扣除,也就是說假如你一個月沒有演出,你得倒貼錢買保險。更重要的一點,演員不可以再私下接私活,必須由公司統一安排,然后公司還要按比例提成。
這個規定直接導致了徐德亮王文林退社,據徐德亮接受采訪時稱,自己之前每個月能拿到手的就只有3000元,王文林也差不多,所以兩人決定換個地兒多賺點。
因為徐德亮王文林退社的巨大輿論風波,以及對內造成的人心動搖,何云偉曹云金等核心演員出場費得到了提升,何云偉李菁從300漲到了500,曹云金從150漲到了200。但這兩組最頂尖的演員一個月扣除保險也只剩三四千元,所以大頭還是得靠接私活。
而德云社第一份合同非常的潦草,各種強調員工義務,沒有對等的紅利對價,所以根本無法從法律上對員工形成約束力,所以大家該接私活照樣接,郭德綱只能通過家長的權威來勸解,可惜收效甚微。
2010年上半年,何云偉李菁曹云金劉云天甚至跟徐德亮一起開專場,對郭德綱家族的權威做出了最大的挑戰。

于是乎德云社高層出臺了第二份勞務合同,其中最嚴苛的條款就是:
一切演出、上電視節目、接受采訪,均由德云社演出部或相關領導把關,任何人私接外活將受到停演處罰。同時明確了合同期限、勞動報酬、工作紀律及各種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并規定,任何人“違約要賠償100萬、5年不得從事與相聲相關的工作”。
這份合同首先被李菁何云偉拒簽,兩人宣布正式退出德云社。當時郭德綱為了留住曹云金,承諾給他漲到300元一場,可惜曹云金連公司都注冊好了,有了自己的團隊,板上釘釘的要離開。于是郭德綱只能給他承諾“隨時可以回來演出”,作為曹云金跟德云社不決裂的條件。
可嘴上這么說,身體卻很誠實,德云社成立的演出部禁止曹云金登臺,切斷了曹云金跟德云社的聯系。然后德云社進入了徹底的封閉式管理,也完成了企業化轉型的大洗牌。

2010年之后,德云社的分配制度也基本能夠滿足演員的經濟需求,有岳云鵬張云雷孟鶴堂這種年入千萬百萬的頂級大明星,也有每月六千的吳鶴臣。下限雖然也很低,但德云社允許員工搞副業,而且每天演出的時間也不長,演完后就可以忙自己的,所以大部分小劇場不紅的演員,都有兼職或者其他收入渠道。即使員工也有陸陸續續的離開,也沒有人公開說錢沒給夠了。
一句話總結,德云社的分配制度是從完善到不完善,現在留下的都是滿意而且超過預期的,但何云偉曹云金郭鶴鳴等離開的也得到了遠超過德云社的回饋,所以應該是全都滿意的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