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確地說,服務期內的在編人員,在同一個縣,既可以提拔也可以調動;不在同一個縣,既不能提拔也不能調動。另外,在服務期內,也不能辭職,上級部門也不會批準。
目前,絕大多數地方都出臺規定,基層公務員和事業編人員的服務年限為5年,在服務期內,不能調動,不能辭職,但是沒有規定不能提拔。
服務期內可以提拔,這個很好理解。比如,基層事業編教師一開始定級為二級教師,只要在3年內考取一級教師資格,就可以聘任為一級教師。基層事業編管理崗9級,干滿3年,就可以提拔為管理崗8級副科,如果在鄉鎮還可以轉變公務員副科,或者以5類人員參加鄉鎮領導選舉,提拔為鄉鎮副職領導。但是有一個規定,這個提拔大多只能在本單位、本系統,頂多就是在本縣區域內,一般不允許會跨縣區提拔。
為什么有服務期,以及在服務期內不允許調動,不允許辭職等規定?其實很好理解。用人單位對招錄工作做了大量的準備工作,對新聘用人員進行了扎實的崗前培訓,為新聘用人員的工作安排作了詳實的計劃準備,投入了大量的人力、財力、物力和精力。為了穩定人員隊伍,為了緩解人才流失,為了工作任務接續,為了單位建設發展,各地才出臺相關規定。這些規定也是合情合理合規的,而且在招考過程中,也將“不能辭職、不能提拔”寫進了招考公告。
以下是兩個網友針對服務期內辭職或調動問題,給相關部門的留言回復。
留言回復一:四川網友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能否調動?
網民朋友:
您好!您在人民網《地方領導留言板》給縣委書記留言,咨詢未滿服務期是否能申請調動的問題,我局高度重視,經調查,現將有關情況回復如下: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事部《干部調配工作規定》第五章第十八條規定:“干部個人要求調動的,應向本單位提出書面申請,并按干部管理權限報其主管部門審核批準”。如您愛人確因家庭原因希望能夠調動工作,請按相關程序提出書面申請,并由調入區縣人社部門向我縣人社部門發出商調函,經本人單位、主管部門和人社部門審核,報縣人才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批準后,再行辦理調動手續。
同時高縣教育和體育局于2020年1月7日下發了《XX縣教育和體育局關于規范教職工申請跨縣調動和辭聘手續辦理程序的通知》,明確要求“申請跨縣調進調出的教職工應向縣教育體育局提交《XX縣教育和體育局申請跨縣調動人員登記表》,寫明個人基本情況、申請調動原因、學習工作簡歷、各類獲獎情況和家庭成員情況等。縣教育體育局受理材料時間為每年4月1日至5月31日,其余時間一律不予受理。”截至收到你的咨詢來信為止,縣教育體育局人事部門未收到您愛人的調動申請和申請調入區縣人社部門向我縣人社部門發來的商調函。
二、《XX市事業單位2017年第一次公開考試招聘工作人員公告》中已明確告知“最低服務期為5年”,您愛人在參加我縣教師公開考試招聘時就應考慮清楚地域距離、家庭情況等因素,現針對您及家人的實際困難,同時也需考慮到教師隊伍的穩定和學校教育教學的需要,請您的愛人按照我縣申請跨縣調動的相關程序,于明年5月31日前先行提交《XX縣教育和體育局申請跨縣調動人員登記表》,并在規定時間內提交申請調入區縣人社部門向我縣人社部門發出的商調函,以及您家庭困難的佐證材料,縣教育體育局將實際情況提交縣人才人事工作領導小組,縣人才人事工作領導小組根據實際情況酌情考慮。
同時,縣教育和體育局已通過電話與您溝通解釋,您也表示滿意。
留言回復一:山東網友留言事業單位服務期未滿能否辭職?
尊敬的網友:
關于您所反映的問題,XXX市XX區教育和體育局高度重視,立即查閱相關文件資料,調查落實,現回復如下:
(一)文件依據
1.按照《2017年XXX市XX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簡章》第八條“公示聘用”條款規定:聘用人員在聘用單位的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按照《簡章》規定,原則上您在現工作單位服務期滿5年后才能辦理離職等相關手續。
2.按照您與聘用單位簽訂的《XX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十二條“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第(一)款規定,您本人承諾在聘用單位最低服務年限為5年。
(二)落實情況
根據《2017年XXX市XX區教育系統公開招聘教師簡章》及您與聘用單位簽訂的《山東省事業單位聘用合同》規定,您服務期未滿5年提出辭職屬于單方違約行為,單位可以不接受您的辭職申請。
目前,中小學按照生師比標準核定教職工編制,中小學學段的教師緊缺問題較突出。在教學崗位上,每一名老師都肩負具體的教學任務,每一個人員變動都要提前統籌考慮,讓單位有時間做出人員補充,否則崗位空缺會對教學工作、對學生學習帶來影響。
對您目前的家庭困難我們深表同情,盡管有困難,您依然在教學一線認真工作,作為一名教師,看出您對孩子的關心,對教育事業熱愛,感謝您對學生付出,對長清區教育工作的支持。鑒于您家庭困難情況,在條件成熟情況下,您的申請長清區教育和體育局將依規受理。
祝您生活愉快!
但是有些特殊規定,服務期內是可以調動的。比如:軍隊隨軍家屬調動,烈士家屬調動,有重大貢獻家屬調動。我在我們市直軍轉安置部門工作多年,負責軍轉和隨軍家屬安置工作,只要符合隨軍政策,只要隨軍地區發出檔案調動函,當地部門一般都會予以配合的,不會以不滿服務期拒絕。這種軍人的政治優待政策,大家自然都懂,特別是各級事業機關,不會犯這種低級錯誤,犯了這種錯誤是要被追究責任的。